张庄街道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张庄街道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全市稻麦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盐政传发〔2023〕45号)、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区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都污防指办〔2023〕9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农发〔2023〕14号)文件精神,合理调整秸秆还田、离田比例,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的高质量发展。现结合街道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参与、循序渐进”的原则,通过出台政策激励、收储体系建设、利用主体培育、运行机制创新等多措施推进,合理规划秸秆综合利用方式,逐步提高全街道秸秆资源化利用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秸秆禁烧禁抛:实现全街道范围内农作物秸秆的全面禁烧禁抛,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确保卫星遥感零登记,省市区巡查零通报。

秸秆综合利用:坚持行政推动与政策驱动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全面实现农作物秸秆禁烧目标,按照“贮还结合、生态优先”的总思路,合理规划秸秆还田、离田区域,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发动。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并采取设立专栏、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省市区有关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的文件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罚措施,推广报道好典型、好经验,及时对焚烧秸秆的村(社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曝光,在全街道范围内大力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动员部署会、现场观摩会、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将秸秆综合利用的目标任务分解到村组、农户,将秸秆禁烧禁抛的要求和压力传递到基层一线,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态势。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包干”的原则,各村(社区)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工作的责任主体,村(社区)书记既是第一责任人,又是直接责任人。要对照目标任务,抓推进、抓督查、抓落实。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到位,各村(社区)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小组、具体田块、具体农户,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在街道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履行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工作职责。农业中心负责秸秆还田离田技术培训指导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督查考核等工作;环保部门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协调、督查和考核;水务站牵头负责对秸秆禁抛的督查考核工作;派出所要积极配合执法主体,加大“双禁”执法力度,形成强势管控态势;环卫所要强化秸秆“双禁”期间农村环境“五位一体”的管护工作;财政所负责财政扶持资金落实工作;纪检办办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宣传办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的宣传工作;各村(社区)是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的最前沿,要进一步落实网络化管理责任,完善分片包干责任制,确保每个田块包干到人、责任到位。

(三)抓实农机安全工作。农业机械专项管理在“三夏”“三秋”大忙期间,落实村(社区)属地职责,强化村(社区)农机安全网格员职责,做到“机响人就到,机不停人不走”,所有网格员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必须身穿红马甲和戴好臂章“盯人、盯机、盯田块”,严禁有人在作业机械周边拾麦穗、稻穗,坚决查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作业、无证驾驶、逾期未检、未缴纳保险及禁止变型拖拉机违法使用(简称“三查一禁”)为重点的农机安全工作。一旦查实种植大户、使用农机手存在以上违规操作,将取消本年度街道所有补贴。将秸秆双禁期间农机安全工作,纳入村(社区)农机安全网格员考核,一档村(社区)为:郑通、龙海、王庄、钱庄、成庄、东盛,二档村(社区)为:仓头、东徐、西徐,考核办法按照都张办发〔2023〕25号文件执行,同时纳入各村(社区)年度工作考核。

(四)突出综合利用。重点围绕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收贮,细化落实好具体措施。一是编制利用规划。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确定燃料、饲料、材料、肥料、基料等多个途径的综合利用方案。明确到村组,具体到匡口、田头,形成一村、一图、一表,标明匡口面积和利用方式,并报农业中心备案。同时要通过告知书、承诺书等形式,与规划还田离田区域内的所有农户签订还田离田协议,确保规划知晓率达到100%。二是细化还田作业。按照每250亩农田配备一台带切碎装置的收割机、每350亩农田配备一台中大型秸秆还田机(每600亩配备一台粉碎机)的标准,每一个还田匡口都要对接到具体的农机合作社作业机手和作业机具,签订作业合同,落实“保证金”,明确作业时间、作业质量、作业价格、安全责任等相关要求,且选择的农机驾驶员及大中型拖拉机必须证、照齐全,年检有效。同时,要选择好还田技术路线,明确专人现场跟踪检查,过细抓好还田质量。收割机收割切碎秸秆的,留茬高度须小于10厘米、切碎长度小于5厘米、还田旋深大于12厘米。对机械不足的,要及早想法设法落实好组织外调,动员新购等措施,确保满足各种作业实际需要。三是落实好离田收贮。围绕“谁来收,谁来运,往哪堆”等重点,为每个离田匡口预留堆放场地,并提前对接收草企业或合作社,落实专门的劳力到田间及时收草,逐步提高秸秆离田利用率,坚决不让未经处理的秸秆留田,杜绝秸秆焚烧漏洞。

(五)明确扶持政策。从2023年开始,对服务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农民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种田大户及家庭农场,购买农机装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给予政策扶持。对农机购置、秸秆还田、离田,区级奖补部分的对照相关文件执行。街道予以适当奖补,具体奖补内容和标准如下:(1)提高水稻机插水平。对新购置6行(含)以上乘坐式插秧机且正常开展作业的,街道给予补助1万元/台;对水稻插秧同步精量施肥机且正常开展作业的,街道给予补助1万元/台;对激光平地机且正常开展作业的,街道给予补助0.5万元/台;对水稻机插秧面积在100亩以上的(包含100亩),分散种植的单匡口面积在30亩以上的,街道给予补助100元/亩。(2)提高秸秆还田离田集成水平。对新购置打捆机,街道给予补助1万元/台;对秸秆打捆离田,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全量加工利用的,经第三方核查公示后的面积,街道每季给予补助20元/亩(给收贮企业);对秸秆离田的匡口使用大型拖拉机旋耕的,街道每季给予补贴30元/亩(给种植大户);对犁耕深翻的,街道每季给予补贴35元/亩;村(社区)是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应对接秸秆利用主体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并与秸秆离田示范匡口的种植大户签订协议,街道农业中心见证。对秸秆离田堆放点的一切安全责任主体由所在村(社区)负责。对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离田的面积,给予每村(社区)每季每亩10元的还田离田工作经费(由区、街道核查验收面积为准),用于宣传发动,秸秆还田离田验收及农机田间作业时看管人员工作经费;离田、还田补助范围为农村土地二轮承包范围内的耕地、村组机动地(二轮承包被确认的耕地)国有农场和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小农户补贴面积原则上与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一致;种植大户补贴面积不得超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机动地承包协议、耕地承包协议)面积;私自流转的实际种植户需二轮承包确权对象签字认可的手续。对秸秆离田预留堆放场地每 年街道补助1200元/亩(以实际丈量为准);农机安全网格员考核:一档村(社区)考核总分为100分,得90分以上工作费补5000元/年,得80-90分工作费补3000元/年,70-80分工作费补2000元/年,得70分以下的不予补,工作经费直接发放到人;二档村(社区)考核总分为100分,得90分以上工作费补3000元/年,得80-90分工作费补2000元/年,70-80分工作费补1000元/年,得70分以下的不予补,工作经费直接发放到人;(3)提高高效植保机械化水平。对新购置幅宽12米(含)以上四轮自走喷杆式植保机械,且正常开展作业的,街道给予补助0.5万元/台。对新购置的无人植保飞机,且正常开展作业的,街道给予补助0.5万元/台。(4)农机专业合作社机械组织补助费。(用于机械组织,机插秧验收等工作经费)①对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离田机械组织费3元/亩;②对收割机组织费2元/亩;③对机插秧机械组织费5元/亩。农机补助、还田离田补助资金通过财政“一折通”系统发放。工作经费根据区第三方核查确认面积,按标准直接拨付村(社区)。

(六)严格“双禁”奖惩。2023年秸秆多形式利用补贴标准仍按盐都区农业农村局、盐都区财政局《关于明确秸秆多形式利用考核奖补标准的通知》(都农发〔2022〕65号)文件执行,严格考核程序和标准,兑现奖补政策不打和牌。对被市、区以上认定为“第一把火”的村(社区),村(社区)书记予以停职检查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一票否决”;被卫星遥感发现的着火点或省市督查发现着火点的村(社区),农业农村工作相关奖项“一票否决”,村(社区)书记在全街道大会上公开检查;对重点区域内被区执法组检查发现和“蓝天卫士”视频监控到的着火点,按照每个着火点0.5分倒扣入农业农村工作相关奖项的总分。办事处专门成立督查巡查组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督查指导组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暨农机安全作业工作进行督查、巡查和指导。

(七)强化督查考核。在秸秆综合利用上,根据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要求,今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采取第三方核查的办法,严格考核,不打和牌。秸秆还田的考核,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自主检查,并适时组织抽查。其主要流程是:各村(社区)根据规划,将秸秆还田的区域按匡口面积将作业任务书逐一发放到具体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和机手。作业结束后,农机服务组织或机手要将秸秆还田作业情况形成明细表,并由农户和村(社区)委会签字盖章确认、街道验收确认后,再到村(社区)公示7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街道将汇总表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将委托中介机构对作业面积、补助资金进行抽样检查,并在政务网上公示。各村(社区)上报的秸秆还田面积、收草离田面积数据要准确无误。如一旦查实,数据准确率低于90%,街道纪委将进行严肃处理。

张庄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标签: 安全生产工作 秸秆综合利用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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