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实验耗材及小型仪器招标公告

包头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实验耗材及小型仪器招标公告

包头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实验耗材及小型仪器资质入围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包头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实验耗材及小型仪器资质入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包头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实验耗材及小型仪器资质入围 批准文件编号:〔2016〕45820号 采购文件编号:详见采购文件。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详见采购文件。1详见采购文件。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且具有满足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01月11日至2016年01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null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btzfcg.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详见采购文件。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01月21日 下午3:00 投标地点: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6年01月21日 下午3:00 开标地点: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会议室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邮政编码014030
联系人王荣 杜红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账  号150*****8613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包头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地  址包头市
邮政编码014000
联 系 人王静
联系电话****-*******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粮油 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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