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聚集区嵩山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

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聚集区嵩山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


  根据番发改[2007]277号批准,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现对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聚集区嵩山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聚集区嵩山路道路新建工程

  二、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文先生 联系电话:********

  三、 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

  四、 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招标内容、规模:总长度为1.681公里的道路、人行道、排水、污水管及绿化工程,含路基、水泥砼路面、排水管、污水管及绿化等工程。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五、 预计发包价:2284万元

  六、 资金来源:镇自筹资金

  七、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 1月 23 日——2008年 1 月 23 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白沙路101号)

  九、 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具有按照法规规定符合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不含暂定叁级)并且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不含暂定叁级)或以上资质;

  4、 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专业为市政、道路、路桥、道桥、交通土建叁级或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非广州市属企业须提供由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核发的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

  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 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0、 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1、 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2、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20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随机抽取20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 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 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 其它说明:

  1、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开标会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工程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或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参加招标会必须在开始时间30分钟内到场,否则按自动放弃该次投标处理。

  2、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摇珠会及答疑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3、报名时要准备好资料文件袋,并在文件袋的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联系电话、地址,盖上报名单位公章。

  4、资格预审以投标报名单位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为准,但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五、 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工程管辖的招标监督机构实名投诉。

  十六、 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番禺区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js.panyu.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 本招标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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