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按照《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做好凉山州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前置期工作的通知》(凉森防指[2023]9号)文件要求,为全力做好全州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就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

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预算金额:980元/套;

2、采购项目内容: 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采购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一批,92套,具体采购内容包括帐篷、睡袋、帽子、水壶、户外手电筒、防护手套、户外背包等表格附后;

3、交货地点:西昌市城区内;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完毕;

5、质保期: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四、提交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必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介绍、产品介绍、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采购表(报价单)(备注:上述资料报名时不查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发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莉

手 机:137*****0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森林草原防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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