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关于比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关于比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确保呼伦贝尔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顺利推进,按照有关要求,拟采取“多家对比,择优选择”的方式选取一家实施方案编制单位,为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 | 比选控制价(万元) |
1 | 呼伦贝尔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特许经营项目 | 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6座,每座处理规模20吨/日 | 7200 | 9 |
二、服务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完成呼伦贝尔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三、服务范围
承担呼伦贝尔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事宜。
四、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备案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六)近3年内,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七)具备在呼伦贝尔市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八)比选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比选单位需提供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参与进行类似相关报告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
(五)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方案及承诺书。
(六)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比选控制限价为基础,进行下浮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限价。
六、比选方式
比选单位将比选内容包括单位简介、工作年限、近3年的主要业绩、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相关资料以PDF格式传入指定邮箱并将装订后纸质版材料密封加盖公章送至呼伦贝尔市农牧局。
七、报名截止时间及联系人: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下午16:00。
报名联系人:刘桂林 联系电话:137*****474
附件:
1.承诺函
2.报价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
2023年11月13日
标签: 建设特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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