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二回路化学加药系统招标公告

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二回路化学加药系统招标公告


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二回路化学加药系统招标公告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JNPC)于1997年12月18日成立,由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禾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全面负责田湾核电站的建造、调试、运营和管理。

田湾核电站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田湾核电厂规划容量为8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能发电机组,统一规划,连续建设。5、6号机组为M310+改进型压水堆核电机组,2015年12月27日田湾核电站5号机组正式浇灌第一罐混凝土;预计2020年12月投入商业运行。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将承担协议中确定的田湾核电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技术与环境控制的项目管理责任,完成从前期文件编制和服务、工程设计、采购、建安、调试等工程总承包工作。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量好、满足供货期、报价合理、性价比高的设备供应商。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 对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二回路化学添加剂注入系统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该设备进行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_TW716WXR011C11506BD_____

1. 招标设备概况

(1)设备名称: 二回路化学添加剂注入系统

设备数量:2套

(2)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设备分级:

机械设备

安全等级
NNS

规范等级
NA

质保等级
QNC

抗震等级
NS

供货范围:

两台机组的二回路化学添加剂注入系统主要设备由两套中压加氨装置(每台机1套)、两套中压加联氨装置(每台机1套)和三套低压加氨/联氨泵组架(#5机2套,#6机1套),以及两台机公用的1套高压加氨/联氨泵组架和1套磷酸三钠加药装置组成。

(3)交货时间:5号机组交货期:2018年6月15日

6号机组交货期:2019年1月15日

交货地点:DDP 田湾5、6号机组核电现场指定地点

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招标方收款银行名称:工行北京市长安支行营业室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332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田湾56二回路化学添加剂注入系统购标款(投标人名称)。(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此平台上的在线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及在线报名工作,同时在线提交投标保密承诺函及电汇底单扫描件,格式见报名网址:http://zb.cnpe.cc

(3)发售时间:2016年1月21日9:00~26日17:00。

(4)联系人:荣丹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840信箱,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100840)

3.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会议中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6.02.25

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并完成在线投标;开标时请务必携带CA锁;投标文件与纸质标不一致时,以纸质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B 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C 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制造/采购的合格资质。

D 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E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F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G 如为联合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和义务。联合体的中方成员应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联合体的外方成员在其所承担的技术方面担负全部责任,并保证性能。

无论在联合体协议中存在任何差异,联合体任何成员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都将视为联合体的行为或不作为。联合体中任何成员对合同的违背都将视为联合体对合同的违背。联合体中各成员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联合体协议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事先未经招标人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任何成员都不得改变联合体协议或者联合体的成员构成。

(4).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投标商务文件”附件1。

(5).技术转让

投标人如采用了引进或转让的技术设计和/或制造设备,应提供技术转让的协议书复印件。

(6).技术规格书第1.5项不适用于本次招标。

5.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并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8.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独家负责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二回路化学加药系统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未委托任何公司或代理机构开展相关的招标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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