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法院裁判文书一体机巡检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皇姑法院裁判文书一体机巡检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皇姑法院裁判文书一体机巡检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1-13 至 2023-11-20
撰写单位: 辽宁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许云川
(皇姑法院裁判文书一体机巡检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皇姑法院裁判文书一体机巡检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皇姑法院裁判文书一体机巡检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20,000.00
最高限价(元):620,000
采购需求:

1.所提供的技术服务能够保障皇姑区人民法院与辽宁省法院系统所输出文书样式统一,可以根据法官归属地,自动获取动态封皮,且内页具备防伪水印和二维码标识,提升司法形象的同时做到文书原件可查询,文书真伪可验证;

2.所有统一样式的文书,均能够文书输出的时间节点,文书操作的全程留痕,且通过平台进行实时数据抓取,全程可跟踪监督,流程节点可追溯;

3.提供数据查询和统计业务,可通过平台的数据抓取,对各节点打印状况、用户打印明细表、各用户输出数量、各终端输出数量等进行查询;

4.提供富士施乐厂商原装配件、耗材;

5.提供多功能一体机耗材的更换服务;

6.提供多功能一体机配件的更换与维修服务;

7.能够实时处理多功能一体机工作中的输出色彩异常问题、卡纸问题、漏粉问题、异响问题并及时维修;

8.每月对现场各型号多功能一体机进行软硬件全面保养,(包含设备外观清洁、内部除灰、易损零配件的自检与更换、内部机芯保养、进纸系统清洁维护、定位组件立体保养、装订组件的集体养护等)以及每周进行软件管理系统检测维护(软件管理系统兼容性检测设置、代码设置、管理员权限审查、操作系统人员设置、信息安全设置等);

★要求供应商具有富士施乐厂商原装配件、耗材供货承诺(加盖厂商公章)。

★供应商必须提供文印管理软件系统,并且可与现有富士施乐多功能一体机实现无缝对接;

包含设备明细:

富士施乐多功能一体机AP7780:3台

富士施乐多功能一体机APC3570:1台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0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2F(金山北路21-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U盘、光盘)递交同时执行,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地 址: 沈阳市 皇姑区 怒江街 5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50-52-2
联系方式: 155*****377
邮箱地址: lnjsxm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马官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云川
电 话: 155*****377

标签: 一体机 文书 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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