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公告
普安县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公告
普安县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
招标公告
原许可的普安至红果、普安至盘县城关两条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即将到期,为满足旅客出行需要,经研究,普安县交通运输局拟继续开通普安至六盘水客运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贵州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班线)名称1:普安至红果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服务项目。
项目(班线)名称2:普安至盘县城关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服务项目。
二、招标人
普安县交通运输局
三、拟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班线)名称 | 车辆数量 | 车辆类型等级 | 经营期限 | 备注 |
1 | 普安-红果 | 4 | 小型中级及以上 | 6年 | |
2 | 普安-盘县城关 | 3 | 小型中级及以上 | 6年 | |
注:自获得班线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计算,经营权期限届满后,招标人无条件收回招标班线的经营权;获得经营许可之日起超180天未按要求投入车辆运营的,将被注销班线经营权。 |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已取得四类客运班线以上经营许可的独立企业法人(不包括分公司等无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购置客运车辆所需款项的经济实力,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缴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母公司及其所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线路的投标;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1)2021年和2022年企业客运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
在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道路行车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或事故发生后责任尚未认定处于客运业务暂停期的;
(3)违反道路运输有关规定处于整改期的。
五、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月13日8:30至2023年11月23日17:30期间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申请人到普安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服务中心二楼运输服务股报名(云盘社区环城5号)。联系人:戴萍、朱恩浪,电话: 0859-*******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2)《道路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1份;
(3)《贵州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1份;
(4)进站承诺(承诺在投入运营前,与起讫地客运站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在乡村一端无客运站的,不作此端的进站承诺 )1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委托书1份;
(7)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1份;
(8) 运营班线安全保障方案1份。
普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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