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钟岗服务区餐饮、零售、超市合作经营项目HZJY-1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钟岗服务区餐饮、零售、超市合作经营项目HZJY-1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钟岗服务区餐饮、零售、超市合作经营项目HZJY-1标段(第二次)(HBSJ-******GL-*********)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GL-*********
1.招标条件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钟岗服务区餐饮、零售、超市合作经营项目(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工作计划。项目业主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及执行人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辖十堰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钟岗服务区
建设规模:钟岗服务区位于G70福银高速汉十段,本项目餐饮、零售、超市双边经营面积共计约1463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合作经营单位负责承担服务区(双边)合作经营期限内的餐饮、零售、超市经营业务,不得自行扩展经营范围,负责办理合作经营所需要的相关证照及审批手续、承担合作经营期业务的装饰装修、合作经营期满后经营区域和设施的移交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HZJY-1。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2920日历天,其中合同包合作经营期限为8年,自双方签约后并进行合作经营区域书面交接之日起开始计算。
合同估算价:2176.0 万元。
2.3其他:本项目采取合作经营(设置保底收益额)的方式,即:中选人使用经营场地开展经营,招标人在保底收益额与营业提成(系指按双方约定的提成比例乘以中选人营业额计算的提成)额两者间取高者收取合作经营费。若合同年的年度营业提成额未达到该合同年度的保底收益额,则招标人按照该合同年度的保底收益额向中选人收取合作经营费;若合同年的年度营业提成额达到或超过该合同年度的保底收益额,则招标人按照该合同年的年度营业提成额向中选人收取合作经营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光明中心34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龚女士、柯女士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11月13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标段

资质最低要求

HZJY-1

同时具备: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HZJY-1

时具备:

1、具有5对(每对至少包含超市、餐厅、小吃)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业绩(提供项目合同);

2、具有1对高速公路服务区整体改造(改造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如合同不能反映项目特征的,则提供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标段

财务最低要求

HZJY-1

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注: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起的审计报告(要求同上)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标段

信誉最低要求

HZJY-1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备注:

标签: 合作经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