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评估及拍卖服务招标公告
鉴定评估及拍卖服务招标公告
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化州市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化州市公务车处置鉴定评估及拍卖服务采购项目(委托编号: HZGPC15093)(本项目已于2016年1月14日第二次招标失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的内容、预算、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约200辆公务车辆处置
(1)包一:车辆鉴定评估,提供车辆的鉴定评估及相关服务,采购服务供应商1家。
(2)包二:车辆拍卖,根据车辆的评估价格情况,对进入拍卖名单的车辆进行拍卖及相关服务,采购服务供应商1家。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次公车处置工作完成为止。
2.项目预算:包一:¥90000.00元;包二:无预算。
3.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4. 本次采购共分2个包组(包一及包二),具体如下(按照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之间不能为同一个机构或者不存在利益相关的原则,投标人只可选择其中1个包进行投标)。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包一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核发的具有车辆鉴定评估资格的机构和专业人员(提供三名以上从事车辆鉴定评估师注册证及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近三年来鉴定评估车辆业务的业绩相关资料;包二投标人应具有商务部门颁发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转包。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提供资料、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20日起至2016年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报名,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行业资质证书(按资格要求携带)、近季度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开标时原件备查)。
2.报名地点:化州市罗江南路13号财政局七楼政府采购中心。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所有资料才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本中心接收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均不意味着其资格满足合格人条件,投标人是否满足合格人条件由评委会决定。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6年1月28日下午3:00~3:30(北京时间)。
2. 报价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1月28日下午3: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 谈判地点: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化州市橘城北路500号)。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化州市罗江南路13号财政局大楼七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杨小姐
4、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668-*******/*******
5、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8-*******/*******
六、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采购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在投标截止日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七、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可向采购人了解。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化州市财政局
2、联系人:朱先生
3、联系人电话:0668-*******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网上进行公示,由投标人到http://pan.baidu.com/s/WT0S自行下载,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
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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