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黔27破15号〔2023〕黔金阳农业破管字第008号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黔27破15号〔2023〕黔金阳农业破管字第008号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文件


〔2023〕黔金阳农业破管字第008号

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31日作出(2023)黔27破申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张光伦对被申请人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9月8日作出(2023)黔27破15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都匀分公司担任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本案破产程序,全面清核金阳公司的资产、负债及资金往来情况,经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同意,管理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印发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16条及相关规定,向符合担任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专项审计工作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发送本次选任公告,请符合比选要求且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机构查阅本公告后,按相关规定提交比选材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工商信息

名 称

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曾用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587******A

住 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瓮水办事处茅坡村

法定代表人

李先珍

注册资本

200万元人民币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8日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销售;中药材种植、购销(特殊中药材除外);蔬菜、果树种植销售;辣椒种植、加工、销售;农业综合开发;进出口贸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登记机关

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李先珍

200

货币

100%

合 计

200

货币

100%

(二)企业经营情况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于2023年9月26日前往金阳公司厂房、办公室等实地调查,发现金阳公司已停止了生产经营活动,现场已停止生产加工,办公大门及办公室挂锁关闭,且有一名人员在看守厂房。

二、评审方式

(一)比选机构范围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15号)等相关规定,本次选定的审计机构需具有司法审计资质;

3.与金阳公司无利害关系,以下情况视为有利害关系: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2023年8月31日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2023年8月31日前三年内曾经是债权人、债务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2023年8月31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

(5)现在担任或者在2023年8月31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平、公正开展清算审计工作的情形。

4.未受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罚。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审计机构均可参与比选本案机构的比选。

(二)比选流程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邀请函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23年11月28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自行密封后交由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不接受到付邮寄申报),由管理人择日进行现场比选评分程序后将比选的结果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后确定。

三、工作内容

1.审计目的:对金阳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账面情况进行核实;

2.审计期间:自企业成立之日(2011年12月8日)起,至破产清算受理日2023年8月31日。

3.审计工作内容:

(1)对金阳公司经营期的资产变动状况、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编制金阳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对应的各科目余额明细表;

(2)核查金阳公司的各项资产状况及各项负债状况,结合管理人的债权审查成果,编制资产清册和债权清册;

(3)对所有者(股东)权益状况进行核查,核查各股东的出资及借款情况并作出说明;

(4)核查金阳公司经营期的税务缴交情况,核算经营期的各税种欠税情况并作出说明。结合税务机关的稽查要求,对金阳公司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计税基础和缴交情况作出说明,并协助管理人与税务机关进行必要的沟通;

(5)对金阳公司财务账册是否完整规范作出说明;

(6)对金阳公司是否存在资产流失或者账外资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作出说明;

(7)管理人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核查说明的工程款、借款、往来款项等;

(8)对金阳公司未结算项目进行结算;

(9)法院认为有必要进行专项核查、审计的其他情况;

(10)行业协会有关破产企业审计的其他要求;

(11)综合上述各类报表及情况说明,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4.审计工作重点:

(1)清理金阳公司工程合同实际履行实际情况;

(2)金阳公司与其企业高管、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往来账目;

(3)金阳公司与其关联公司的往来账目;

(4)配合管理人的债权审核工作,根据管理人提供的《债权审查意见书》编制《账面应付款与债权单位申报数核对表》,独立、依法对申报的债权提出审核意见。

(5)核实对金阳公司的职工欠薪情况;

(6)对各项支出着重审计其真实性、合法性,尤其应注意有无作弊、虚列支出,甚至贪污私分的问题。

5.其他说明事项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重点问题,经评判需开展延伸审计的,可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比选的审计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比选评定:

1.参加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审计工作的申请书(原件);

2.有效的审计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负责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 审计机构入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7.竞聘机构的简介和工作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机构专职执业人数、机构参与农副产品加工行业破产清算案件工作经验)并提交相关经验和资质的证明材料(包括正式的审计报告、选聘通知书、合同、指定清算组决定书等);

8.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破产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破产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安排和报价等)。

9.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①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②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③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审计工作;④出具的报告符合行业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如材料存在虚假则自愿接受包括解聘、降低工作报酬等后果)。

以上竞聘材料提交一式贰份,并加盖机构公章、骑缝章。

五、比选规则

本次比选规则为最低价中标,若存在两家及以上机构的报价相同,则进行二次报价,选取最低价为中标单位,若报价仍相同,则再次报价,直至出现价差后选择最低价中标。

六、报名方式

材料递送方式

由参与比选的机构自行准备上述材料后,一律以书面的形式装订封存后(标识“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投标”字样)交到下列地址:

通讯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南州国际水岸北区9栋2单元1702(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办公室),不接受邮寄申报;

联系人:魏律师、宫律师;

联系电话:185*****727173*****865

七、特别说明

1.管理人不接受邮寄申报;

2.投标标书接受最终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下午17:00;

3.管理人不预付任何费用,本次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审计报价之内。

4.现金阳公司名下无货币资金,无法预支相关审计费用,本次审计费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按破产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时予以清偿。投标机构自愿承担无法收取服务报酬的风险;

5.投标事项的咨询,亦可请联系前述联系人。

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3年11月13日

? 主题词:审计机构 遴选 公告

瓮安县金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3年11月13日印

共印2份



附件
[2023]黔金阳农业破管字第008号.pdf 下载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开遴选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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