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2015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教务处化学化工学院设备第二批招标公告

南华大学2015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教务处化学化工学院设备第二批招标公告





南华大学2015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教务处项目化学化工学院设备第二批

招 标公告

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对南华大学2015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教务处项目化学化工学院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诚邀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活动。

1、项目名称:南华大学2015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教务处项目化学化工学院设备第二批

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5]007381号

3、招标编号:NHZB2016-ZB07

4、项目基本信息表

品目

货物名称

数量

(台/套)

品目

货物名称

数量

(台/套)

化学化工学院

1

旋风分离器实验装置

1

8

气液固流化床反应器性能测定装置

1

2

精馏塔实验装置

2

9

管式反应器流动特性测定装置

1

3

填料吸收塔装置

1

10

反应精馏实验设备

1

4

液-液萃取实验装置

1

11

精密精馏实验设备

1

5

多功能膜分离实验装置

1

12

共沸精馏实验装置

1

6

洞道干燥实验装置

2

13

萃取精馏实验装置

1

7

流化床实验装置

1

14

中空纤维超滤设备

1

注:1、投标人可选择分包进行投标,但不得仅对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交货时间:

国产设备——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原装进口设备——在外贸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交货地点:

南华大学(指定地点)

质量保证:

第八章“采购清单及说明”和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要求,按其要求执行;有行业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其他产品,自项目验收合格起,质保期均要求为1年。

预算控制价

83万元。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年检合格并处于有效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产品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请于2016年01月21日至2016年01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获取)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获取),并请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政府采购编号);③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至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报名,同时获取采购文件。

注:获取采购文件后如放弃投标,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二天,向本中心递交说明书(请注明公司所投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及包数(如有分包)),如未递交说明书而放弃投标的单位,一年内我校有权拒绝该单位参与本单位招标活动。

6.2获取地点: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下述地址)

6.3项目公告及采购文件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02日上午9:00时

7.2投标地点: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大厅

7.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接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华大学

地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邮编:421001

联系人:黄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

9、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湖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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