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鹤市河一级支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其他鹤市河一级支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源市龙川县其他鹤市河一级支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源市龙川县其他鹤市河一级支流治理工程已由河源市水务局、河源市财政局文件以“河水建管【201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16年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解决,已落实。招标人为龙川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川县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任务是以防洪安全为主,在保障河道行洪安全的前提下,兼顾改善河流生态环境。

2.3工程规模:河源市龙川县其他鹤市河一级支流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2.378km,新建护岸22.833km,清淤总长25.7km,新建亲水平台44座,新建涵管5座。招标金额约4529.22万元。

2.4工期:36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投标企业的资质采用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2须具备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施工资质。

3.3广东省内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粤水建安B类)。

3.4投标企业的企业技术负责人须为水利水电类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5拟投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水利水电类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6拟派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水建安C类)。

3.7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

3.8已办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3.9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拟派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一人一岗,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必须全程参加投标报名、投标及开标会议。如未达到要求,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10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一人一岗)中标后必须常驻工地,不得随意更换。

3.11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为《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在册人员或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注册人员。

4.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2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水建安B类)复印件。

4.3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4.4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水利水电中级(含)以上)。

4.5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水建安C类)

4.6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复印件。

4.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按工商管理部门监制的原件填写)。

4.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4.9已办理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录入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材料(网址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复印件。

4.10《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或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网页截图打印复印件。

4.1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或有冒名顶替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移交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4.12潜在投标人提交材料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每页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4.13投标申请人还须在报名时单独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

5.报名地点和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5.1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时间: 2016 年 1 月 21 日9:30至 1 月 27 日16:00,(每日:9:30至11:30,13:3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 年 2 月 23 日 9 : 30 至 10 : 00 ,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号码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为2016年 2 月 23 日 10 : 00 。

7. 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近十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十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企业须在投标报名前,提供龙川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原件,如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8.公告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川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 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生、李生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其他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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