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全渠道运营中心2023年实体渠道第三方暗访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全渠道运营中心2023年实体渠道第三方暗访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全渠道运营中心2023年实体渠道第三方暗访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全渠道运营中心,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省公司以高质量服务驱动高质量发展的企业战略,推动客户服务从“行业排名第一”向“客户口碑最好”转变,拟在实体渠道开展第三方暗访,客观量化客户感知,着力提升厅店用户满意度,实现销售与服务融合提升。含税预算金额为40万元(增值税税率6%)

1.2 采购内容:实体渠道暗访以提升营业厅综合满意度为根本目标,通过暗访、通报及纠偏修正,对标友商可比厅店的销售和服务水平,对实体渠道四类厅店的服务的执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测与反馈,持续改进规范厅店专业销售服务行为,提升实体渠道服务能力,提升到厅客户满意度。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 其他咨询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49元,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参选人参与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参选人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有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正规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支付。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全渠道运营中心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路158号

比选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邮 编:******

项目咨询人:黄雅馨、林剑萍、孙磊

电话:138*****466

电子邮件:huangyaxin.gyl@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11月13日


,湖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体渠道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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