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第一生产线(桩基)施工招标公告

新第一生产线(桩基)施工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14012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16]01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新第一生产线项目(桩基)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津开函[2016]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新第一生产线项目桩基工程(桩基),本项目由总装车间、装焊车间、冲压车间、涂装车间、树脂车间、检查车间、入口大厅、食堂等建筑物组成,占地约19170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5699平方米,桩型分为地坪桩和承台桩,地平桩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厂房承台桩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基坑深度约7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新第一生产线项目桩基工程-装焊及冲压车间,地坪桩1-PHC400AB95,6124根;地坪桩2-PHC400AB95,1763根;承台桩HKFZ-AB500, 1484根;地沟下桩PHC400AB95,145根、基坑支护工程。具体详见建设单位图纸、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二标段: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新第一生产线项目桩基工程-涂装车间,承台桩JAZH-50-XXC, 1059根;地平桩1-PHC400AB95,4015根;地平桩2-PHC400AB95,485根。具体详见建设单位图纸、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三标段: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新第一生产线项目桩基工程-检查车间、总装车间,承台桩HKFZ-AB500, 1508根;地平桩1-PHC400AB95,7949根;地平桩2-PHC400AB95,332根。具体详见建设单位图纸、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四标段: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新第一生产线项目桩基工程-成形、入口大厅、食堂、树总雨棚、涂总通廊,承台桩HKFZ-AB500, 870根;地坪桩1-PHC400AB95,2942根;地坪桩2-PHC400AB95,60根。具体详见建设单位图纸、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6年03月28日 至 2016年06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原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新资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格:1、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或注册证书; 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单独配备或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如单独配置,安全项目经理资质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投标人任命书(以上人员应均为本单位职工);(4)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6、正、副项目经理及安全安全项目经理须具有 《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7、本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天津人民政府第30号令)进行招标。, 业绩要求:近三年已完成或正在建设的类似工程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原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新资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格:1、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或注册证书; 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单独配备或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如单独配置,安全项目经理资质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投标人任命书(以上人员应均为本单位职工);(4)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6、本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天津人民政府第30号令)进行招标。, 业绩要求:近三年已完成或正在建设的类似工程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资质:原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新资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格:1、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或注册证书; 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单独配备或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如单独配置,安全项目经理资质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投标人任命书(以上人员应均为本单位职工);(4)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6、本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天津人民政府第30号令)进行招标。, 业绩要求:近三年已完成或正在建设的类似工程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资质:原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新资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格:1、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或注册证书; 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单独配备或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如单独配置,安全项目经理资质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投标人任命书(以上人员应均为本单位职工);(4)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6、本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天津人民政府第30号令)进行招标。, 业绩要求:近三年已完成或正在建设的类似工程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6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1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1 月 21 日 至 2016 年 1 月 27 日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1月28日至2016年02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津塘公路4832号(文件逾期不售)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7.3 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许宪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81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王海博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毓秀(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津塘公路4832号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郭永洪电话:***-********
传  真:***-********
日期:2016 年 1 月 2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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