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车辆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车辆保险服务询价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QWBWX-F4013

三、项目概况:

为我部的32台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100万)2个规定险种,全部险种保期1年;从总部明确的3家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构(中国人民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 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以询价方式(评审方法为最低价法)选取1家成交供应商承保。本项目最高限价限价15万元整。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否 ;

2.最高限价: 15万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中标价 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江苏省无锡市。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6.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

(四)申领方式

按照网上递交报名材料、审核报名材料、发出采购文件的程序进行。具体流程:

1.网上递交报名材料。报价供应商采取线上方式递交报名材料,邮箱地址:166*****251@163.com。联系人:张助理、166*****251

主题:2023-JQWBWX-F4012+公司名称。

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2.审核报名材料。每日17:00前提交的材料,一般在当日内审核完毕(节假日除外),并以线上形式告知审核结果。当日17:00前提交且在次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请勿重复发送(17:00后提交且在第三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

3.发出采购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过线上形式直接发出采购文件电子版至提交报名材料地址。审核未通过的,将以线上形式通过原渠道通知审核情况,供应商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资料核对结果仅作为供应商申领采购文件的依据,不作为供应商后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免费。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2日8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8时30分。

(三)报价地点:江苏省无锡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3年11月22日8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询价地点:江苏省无锡市。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否 。

(二)踏勘地点: 。

(三)联系人: 。

(四)联系电话: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联系人: ,电话: 。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报价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标签: 车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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