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学院基础安全设施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太原学院基础安全设施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由于实验教学安全需要,为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验教学大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现对太原学院基础安全设施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太原学院基础安全设施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太原学院基础安全设施项目询比采购(详情见下方目录)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最高限价

1

实验室标签

不干胶,实验室安全标识,根据实验室类型、容器大小、存储条件和应用的不同,用于实验室的标签需满足各种特殊的要求。

26


*****

2

悬挂灭火器

七氟丙烷,4kg

喷放时间:≤10s

最大工作压力:2.5Mpa

启动方式:感温玻璃球启动动作温度

工作温度范围:0℃~+50℃

10

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安装

3

定时排风扇

加强型,220V,需与实验室原有通风系统对接

8

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安装

4

洗眼器

定制-复合落地式

4

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安装

5

废液托盘

宽:500mm,长:540mm

60


6

废液托盘

宽:500mm,长:860mm

60


(3)本次招标采取线下开标的形式。

(4)供应商报价应严格遵守报价要求,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响应无效;

(5)服务地址:太原学院;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本项目交付等工作。

三、太原学院基础安全设施项目采取询比方式进行。

四、供应商报价须知: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请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按下述时间发送至tydxsyzx@163.com,并电话通知学校联系人。

(1)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如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报价单需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报名材料递交事项

时间: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太原学院

联系地址:太原市唐槐产业园区汾东大街7号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351-*******

太原学院

2023年11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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