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EPC总承包
台安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EPC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 |||||||||||||||||||||||||||||||||
台安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备案。以台发改审【2023】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台安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台安县城区 2.工程规模: 工程: 改造现状污水处理厂 1 座,使其增加处理规模*****m3/d,总处理规模达到*****m3/d。主要建设内容: 1.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 (现状改造 ); 2.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利旧 );3.新增改良 AA0工艺池型生化池 1 座;4.二沉池;5.二沉配水池 ; 6.中途提升池;7.深度处理间;8.滤布滤池;9.鼓风机房;10.投药消毒间;11.污泥贮池;12.污泥处理间;以及各建构筑物配套设施设备。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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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3年12月20日 开工至 2025年02月20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含3家);(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均须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办理入库;(3)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施工单位位牵头人)且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6.其它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类似工程指市政相关工程,需提供合同);(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责任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业绩证明(含EPC、施工、设计、监理,需提供合同);(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承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5)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职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在职人员,退休人员不可以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6)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7)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且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成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8)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9)本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10)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1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1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1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建筑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14)EPC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
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10:00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 |||||||||||||||||||||||||||||||||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23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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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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