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审讯室项目建设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审讯室项目建设

项目名称: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审讯室项目建设

项目(采购文件)编号:CDXC-2023-1102

1、采购方式:比价

采购预算:人民币******

采购内容:认罪认罚、审讯室项目建设

1、是否分包:否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达到交付使用。

获取文件时间及地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11月7日9时至2023年11月9日17:00时携带相关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址: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13日9时00 分,地点:承德鑫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具体见比价文件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采购人名称: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承德市双桥区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赵主任

代理机构全称:承德鑫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飞机场华峰世纪城一期26#1-202(仅限办公)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齐文静 03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认罪认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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