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怡新城招商中心包装改造及未售网点包装三方比价公告
海怡新城招商中心包装改造及未售网点包装三方比价公告
青岛海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海怡新城招商中心包装改造及未售网点包装以货比三家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海怡新城招商中心包装改造及未售网点包装工程
2.招标需求:以货比三家的方式确定海怡新城招商中心包装改造及未售网点包装施工单位。其中:
海怡新城招商中心外部包装包括:楼梯主形象广告(3*4.5㎡,冷敷版材质);L型门头(19.7*0.9㎡,拉网布材质,需吊装)
海怡新城招商中心内部包装包括:前台logo墙(哑光亚克力雕刻,尺寸约2*0.5㎡);品牌墙(5.5*3.26㎡,印刷墙布+亚克力雕刻);彩平图(2.5*2.7㎡,上墙卡布灯箱材质)。另需采购资料架、置物架(2*2.4㎡)、绿植(发财树或同等绿植,高度不低于1.6米,含花盆,3个);桌花及小品摆件(5项,含仿真桌花2,招财猫摆件1,桌糖盛具1,抽纸盒1);置物架摆件16项(照片+相框8张,摆件小品8项);插卡音响及存储卡1项;20个LED灯泡更换;吧台移动1次;
海怡新城未售网点包装包括:66个网点玻璃单透贴或KT板粘贴包装。
3.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含税价格),包含所有人工、设备、税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3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下同)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5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告制作或平面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
4.6投标人有过类似工作经验。
5.投标文件的送达
5.1时间:自2023年11月14日13时30分起至2023年11月17日13时30分止,期间每天上午9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5.2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326室;
5.3方式:将密封盖章报价材料按照上述时间、地点送达招标人;密封盖章报价材料还需包含:(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包含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资格;(需与投标人独立法人资质相对应)(4)不少于2个的同类业绩材料,需附业绩目录清单和对应的合同复印件;(5)质保或售后方案;(6)时效性:交付周期在3日以内。
5.4密封要求:
5.4.1用封条将密封袋(或档案袋)密封好,封口处应规范的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密封袋(或档案袋)上需标明货比三家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人完整规范名称等
5.4.2一个密封袋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
5.4.3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予以拒收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3年11月17日13时30分。
6.2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23年11月17日16时00分。
7.2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海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86*****75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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