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地块-室外景观工程-拉森钢板桩租赁二次比选公告

?漳州地块-室外景观工程-拉森钢板桩租赁二次比选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我司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拟组织公开比选,并确定中选人。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漳州2020P06地块-室外景观工程-拉森钢板桩租赁(二次)

二、项目地点: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以东、江滨新城以西、草寮街以南、北江滨路以北

三、比选范围:漳州2020P06地块-室外景观工程

四、比选内容:拉森钢板桩租赁。

五、工期:

暂定为30天。若需提前停止使用,则按实际租赁天数进行结算。

六、质量标准:参选人保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供货,保证货物的重量、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符合合同要求。若参选人交付的货物有任何缺陷,参选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七、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八、承包方式

租赁服务。

九、评审办法

低价中选法。

十、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为:

①含税3%: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陆万玖仟伍佰柒拾元整(¥:*****.00);

②含税13%: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柒万陆仟叁佰贰拾元整(¥:*****.00)。

具体各项最高限价单价及工程量详见参选须知。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一、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人应为漳州市本地企业(核查标准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住所在福建省漳州市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5)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

(6)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十二、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1300.00),具体提交及退还方式详见参选须知。

十三、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参选人于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汇景路下洲花园BC商业区202室处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

2.领取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3.联系人:小唐,联系方式:0596-*******

十四、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中予以公告2个日历天。

比选人: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1月14日

标签: 室外景观 钢板桩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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