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灵台县邓家川水库工程征占用草地的公示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灵台县邓家川水库工程征占用草地的公示
甘肃源通城乡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灵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关于灵台县邓家川水库工程永久使用草地的申请。由于申请相关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现将申请单位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平凉市灵台县邓家川水库工程列入全国抗早规划实施方案(2017-2020)和平凉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点水利工程,主要作用是解决灵台县中台、独店和西屯三个乡镇的人畜饮水,同时兼顾抗旱应急任务。该工程位于灵台县百里镇稔沟村附近达溪河右岸上游约1.5里的邓家川沟内,工程设计总库容为205万立方米,死库容78.9万立方米,兴利库容87.8万立方米,年供水量131.85万位方米,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需永久征收土地45公顷,其中枢纽工程建设区4公顷,淹没区41公顷。该工程由甘肃源通城乡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概算总投资1.08亿元。该工程拟永久使用百里镇曹家沟村草地面积0.2490公顷(折合3.7350亩)。拟永久使用其他草地0.2490公顷(折合3.7350亩), 草地权属为国有,未承包到户。
拟永久使用草地单位:甘肃源通城乡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法人:冯鹏程
建设项目名称:灵台县邓家川水库工程
建设项目批准单位: 甘肃省水利厅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平凉市灵台县邓家川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水规计发[2018] 248号)
项目申请单位: 甘肃源通城乡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灵台县百里镇曹家沟村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申请单位所征占用草地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灵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具体意见,电话0933-*******。在此期间内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草地手续。
特此公示。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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