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采购执行采集设备项目询价文件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采购执行采集设备项目询价文件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采购执行采集设备项目
询价文件
二0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采购执行采集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8万元,最高限价:6.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询价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1日。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网
四、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袁女士,151*****663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嘉陵江路999号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一、有关要求说明
1、主要技术参数: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主要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说明调整的理由。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产品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二、项目具体需求说明
(一)项目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执法记录仪 | 1)显示屏≥2.4英寸TFT LCD,240*320,电容触摸屏; | 台 | 2 |
2 | 手持视频终端 | 1)高清全面屏≥6.4英寸;处理器不低于ARM八核2.0Hz,8GB RAM,256GB ROM | 台 | 2 |
3 | 双系统智能采集站 | 1)接入数量:支持不少于24台执法终端同时接入; | 台 | 1 |
4 | 审签通 | 1)主机:CPU: ≥四核,1.8GHz;操作系统:Android 7.1;系统内存: 2GB、存储容量:16GB;通信接口具有USB和以太网(RJ45) 两种方式。 | 台 | 2 |
注:1.所有参数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2.所投产品必须原厂包装交货,否则不予验收,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所投产品须与原业务系统兼容并接入到原网络系统中,如不能完成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 、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天内交货,交货后 1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售后服务:
1.所投产品质保期为三年,产品提供终身服务。在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需免费更换,具体免费更换方法以国家三包法为准,超过质保期后,所有产品提供终身成本维修(维修只收取部件成本费)。
2.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采购人向中标方发出故障通知后,中标方应当在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须在2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须在两天(自然日)内解决。
3.免费提供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包括和其他设备的连接)。
4.所供商品交付使用时,中标候选人必须向需方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合格证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培训到位,并经验收通过合格后付货款至100%。
第三部分 询价程序和内容
一、本单位组织询价
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确认或者制定询价文件,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二、询价程序、内容
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三、评定方法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核,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
1、网上是否上传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
3、响应文件是否完整;
4、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6、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误差纠正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
3、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
5、报价金额不一致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出现: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审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有权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六、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网公示1个工作日。
第四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纸质合同一式二份,采购人、供应商各一份。
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采购人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培训到位,并经验收通过合格后付货款至100%。款项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
标签: 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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