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熙龙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节水灌溉工程

青原区熙龙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节水灌溉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原区熙龙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节水灌溉工程已由吉安市发改委吉市发改农经字[2015]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原区熙龙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原区富滩镇
2.2招标金额:招标金额约80万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②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③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含外省施工企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⑤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后自行到单位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青原区招标投标网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9时00分,开标地点:青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原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由建造师担任委托代理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青原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青原区招标投标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原区熙龙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黄江东电话:139*****999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796—*******

招标文件:http://pan.baidu.com/s/1mgH8sDM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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