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江西浩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彭泽县水利局彭泽县芳湖、太泊湖两座湖泊管理范围划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江西浩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彭泽县水利局彭泽县芳湖、太泊湖两座湖泊管理范围划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西浩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彭泽县水利局彭泽县芳湖、太泊湖两座湖泊管理范围划界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XHS-2023CS-001)采购公告

彭泽县芳湖、太泊湖两座湖泊管理范围划界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浩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并于 2023年 11月 28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S-2023CS-001

项目名称:彭泽县芳湖、太泊湖两座湖泊管理范围划界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JXHS-2023CS-001

彭泽县芳湖、太泊湖两座湖泊管理范围划界服务采购项目

1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商务条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支持中小企业信贷融资,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符合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彭泽支行“政采贷”贷款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该银行申请贷款,联系人:陈昌毅 联系电话:152*****984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00至2023年11月21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彭泽县都市春天4-1-2

方式:现场获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泽县水利局           

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浩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彭泽县都市春天4-1-2

电子函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女士

电 话:0792-*******


标签: 管理范围划界 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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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浩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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