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2023年度第1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2023年度第1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康平县2023年度第1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由 县 (市 、区)政府组织的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根据《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五条、《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1〕68号)、《沈阳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意见(试行)(沈自然资发〔2021〕80号)》等政策要求和工作部署,提供《康平县2023年度第1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技术服务,方案将作为审批经营类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的前置性要件。
(2)工作范围
康平县所辖的全部国土空间。
(3)工作任务
成片开发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成片开发的位置、面积、范围和基础设施条件等基本情况;2.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3.成片开发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年度实施计划的具体内容为各年度内拟征收土地报批的建设项目;4.每一个成片开发方案确定的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比例一般不低于40%,具体比例由各市政府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5.成片开发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评估;6.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情况。
(4)验收标准:项目成果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即视为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6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甲级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电子U盘)提交至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本项目供应商可以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也可以自行远程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康平县胜利街道轻工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529
邮箱地址: lndx1202@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宇杰、赵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