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八师石河子市分公司炮台、新盛、东阜城加油站形象包装改造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八师石河子市分公司炮台、新盛、东阜城加油站形象包装改造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八师石河子市分公司炮台、新盛、东阜城加油站形象包装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受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八师石河子市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新疆首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采购编号SCZB[2023]04号,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八师石河子市分公司炮台、新盛、东阜城加油站形象包装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B[2023]04号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八师石河子市分公司炮台、新盛、东阜城加油站形象包装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23元
最高限价(元):******.23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35日历日
备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基本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中小企业优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具有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请于2023年11月14日(上午10:00—13:30时)至2023年11月20日(下午16:00—19: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首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要求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证件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及复印件1套,且印章齐全)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首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东四路玫瑰园小区11栋2号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将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八师石河子市分公司
电话:139*****807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首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市东四路玫瑰园小区11栋2号
联 系 人:冉 旭
电 话:176*****002
标签: 形象包装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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