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城镇全镇直管公房非住宅、住宅市场租赁价格评估

慈城镇全镇直管公房非住宅、住宅市场租赁价格评估

慈城镇全镇直管公房非住宅、住宅市场租赁价格评估 资产评估机构 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4 11:16:09

宁波市慈城镇房地产管理所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资产评估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 项目登记号:
    JB-ZJBX-*********
  • 项目名称:
    慈城镇全镇直管公房非住宅、住宅市场租赁价格评估
  • 中介服务事项:
    资产评估机构
  • 项目地点:
    慈城镇
  • 项目基本情况:
    完成慈城镇全镇直管公房非住宅、住宅市场租赁价格的评估工作
  • 项目总预算:
    *****.00万元
  • 服务内容:
    按时完成慈城镇全镇直管公房非住宅、住宅市场租赁价格评估工作,并在约定时间内出具评估报告。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 质量要求: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并保证质量完成评估工作
  •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元 ,上限:******
  • 价格说明:
    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浙价服【2005】6号文件)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二、竞价时间
  •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11-14 11:16 至 2023-11-16 11:16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 1、中介资格要求:
    具备资产评估资质及江北区交易中心相关要求,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16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慈城镇房地产管理所
  • 项目单位联系人:
    潘老师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慈城镇觉民路35号

宁波市慈城镇房地产管理所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资产评估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 项目登记号:
    JB-ZJBX-*********
  • 项目名称:
    慈城镇全镇直管公房非住宅、住宅市场租赁价格评估
  • 中介服务事项:
    资产评估机构
  • 项目地点:
    慈城镇
  • 项目基本情况:
    完成慈城镇全镇直管公房非住宅、住宅市场租赁价格的评估工作
  • 项目总预算:
    *****.00万元
  • 服务内容:
    按时完成慈城镇全镇直管公房非住宅、住宅市场租赁价格评估工作,并在约定时间内出具评估报告。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 质量要求: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并保证质量完成评估工作
  •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元 ,上限:******
  • 价格说明:
    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浙价服【2005】6号文件)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二、竞价时间
  •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11-14 11:16 至 2023-11-16 11:16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 1、中介资格要求:
    具备资产评估资质及江北区交易中心相关要求,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16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慈城镇房地产管理所
  • 项目单位联系人:
    潘老师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慈城镇觉民路35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价格评估 住宅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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