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公示214号
继承受遗赠公示214号
位于西峰区安居工程南苑小区房产局3幢1单元1-102室的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刘爱梅,因刘爱梅配偶苟月财于2017年10月02日死亡,现刘爱梅持相关资料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30天内向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庆阳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人防司法大厦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0934-*******,*******)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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