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工作需要,现采购法律顾问团队服务采购项目中的相关服务,采购预算人民币:玖万元整(¥*****.00),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能高于项目采购预算,否则投标无效。具体如下:
一、 采购项目基本需求及报价表
具体见附件1.报价函
二、投标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国内注册的公司(企业)(指按有关行业规定注册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达到本次采购的服务名称项目标的,并具备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否则所投标书标的作废。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3.供应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在采购人所在地(柳州市)注册或设有常驻服务机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时在采购人所在地在册的拟投入本项目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3人,提供律师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律所公章。
4.律师团队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执业处分。
5.组建有专业的律师团队,投入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团队成员应为3名(含)以上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许可证通过核发机关每年进行的资格年检,指派本项目联系律师为1名以上且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
6.提供法律服务的专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2)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强。
3)律师事务所应依法为参与团队律师缴纳社会保险。
(二)报价要求:供应商应按照学校招标公告的参数及要求,应确保所投服务等于或高于参数要求,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服务,所报价格为含税价格,同时应提供所供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三)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年,中标单位应按学校要求提供壹年法律顾问团队服务。
2.服务地点: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文苑路1号)。
(四)投标文件装订要求,以下10项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无效),装订成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共三份。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贴封条加盖公章(开标前不允许开启,否则报价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2);
3.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贴一份在文件袋上);
4.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5.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6.投标人最近三个月内至少有一个月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
7.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网页截图。
8.采购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9.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10.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视自身情况提交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服务要求:
1. 指派本项目的律师须遵守规章制度,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因成交人原因需更换的,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2.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各项法律服务,依据法律作出准确判断,切实维护权益;
3.及时、迅速地办理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的法律事务,并通报工作进程;
4.不得从事有损于采购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在涉及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同意,不得担任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法律顾问,不得担任对采购人产生不利影响的另一方代理人或法律顾问;
5.对其获知的采购人工作秘密,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借案件办理或法律顾问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影响行业秩序;
6.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对涉及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复议诉讼案件必须做好目录台账,装订成册,分类管理,并及时整理送采购人归档;
7.服务期满后一年内不得担任与采购人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或对采购人产生不利影响的另一方代理人或法律顾问。
(六) 项目实施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项目实施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2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须向我校缴纳中标金额的5%款项作为项目实施保证金(实施保证金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柳州城市职业学院计财处(采购办)邮箱(lzczyzcc@163.com )备案,不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我校有权取消中标资格)。若中标单位无法按我校要求按质按量按时提供服务或服务不满足要求的,我校有权不予退还全部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追究中标单位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实施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能按服务承诺执行且所提供的服务无重大问题,我校在服务期满,且收到中标单位交来的退质保金函件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息)。
2.项目实施保证金账户:
户名: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账号:703*****000*********
开户行:柳州银行北大阳光支行
3.转账时注明:法律顾问团队服务采购项目实施保证金;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保证金转账后,持转账凭证与我校签订采购合同。
4.付款方式:法律顾问服务费在签订合同后,我校收到中标单位开具正式有效发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50%作为项目预付款;合同期满且考核通过后,我校收到中标单位开具正式有效发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合同款项。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3)。投标单位自行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相关资料,格式自拟。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打印报价函,连同相关投标文件按上述“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进行装订。
(八)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留底稿,所投标的材料不予退回。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相关时间、地点要求及联系人等: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7日16:00前。
2.报名方式:按“附件2:报名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供应商营业执照” 填写模版要求填写,并打印出来(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柳州城市职业学院计财处(采购办)邮箱(lzczyzcc@163.com )参加投标报名确认。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上午09:00-09:30,逾期无效。
4.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上午9:30
5.开标地点: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文苑路1号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第一办公楼321室
6.项目技术参数联系人:张老师 0772-*******
7.投标联系人:韦老师 0772-*******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