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招标公告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元
4、最高限价:******元
5、采购需求:大众威然330TSI商务版1台、途观L PHEV 插电混动尊贵版1台、帕萨特PHEV政采版1台、售后承诺及其他优惠。(具体技术参数见附件)
6、车辆交付期限:2023年12月10日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公司不能转标。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
(2)优先采购:/
(3)根据湘财购【2020】46号文件精神,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简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证明材料,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将资格承诺声明作为资格证明材料,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适用于中小企业,其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其他说明: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本项目为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1)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4、必须是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授权的销售商。
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地点: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网站http://ldzy.hunancourt.gov.cn/index.shtml
四、响应文件提交因本项目是纸质评标项目,请供应商按纸质标要求,编写、递交报价单、售后承诺及其他优惠。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 。
3、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
4、开标地点: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
5、投标供应商派员参加。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6.2质疑说明
如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质疑,请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网上质疑概不受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名 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娄星区长青街东806号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166*****855
标签: 执法执勤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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