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给予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和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项目奖励资金的公示

关于拟给予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和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项目奖励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1〕260号)精神,经研究,拟给予2022年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奖励资金20万元至永泰县农业农村局(永泰县金蛋发展有限公司),下达2022年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奖励资金30万元至罗源县和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其中:罗源县10万元(罗源县霍口乡沐沐家庭农场)、闽清县20万元(闽清县大仑农业专业合作社、福建省麒麟山茶业发展有限公司)。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14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市场与信息化处)

********(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处室:市场与信息化处、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信投寄:市场与信息化处、驻局纪检监察组

(邮政编码:******

附件:拟下达2023年福州市农业新技术应用推广专项资金安排表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4日

标签: 农业物联网 基地建设 数字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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