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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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2024-2025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JTZB-2023031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华夏银行长春分行2024-2025年度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40万元,招标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夏银行长春分行2024-2025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夏银行长春分行2024-2025年度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财库 2016 125号)要求,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2)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供应商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
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4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资格条件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加盖单位公章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1381998 qq.com),并
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1-85370365)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
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审查,若资料不全则
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 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 修改对审查通过
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 文件获取登记表 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
代理机构邮箱,投标人需要将报名材料纸质原件邮寄或送到指定地点,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
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中。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
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3)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D.gov.cn)
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
行贿裁判文书截图:(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
不限(7)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8)
拒绝商业贿赂承诺函(详见附件3,(9)华夏银行长春分行采购廉洁自律监督反馈意见(详
见附件4),请勿更改表样。附件具体格式需联系代理机构获取(联系方式0431-85370365)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财富领域5A07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财富领域5A07会议室
七 其他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2024-2025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230314
项目概况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2024年-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嘉通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5日9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TZB-20230314
1.2项目名称:华夏银行长春分行2024-2025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540万元
1.5采购需求:物业服务
(1)采购范围
1 分行机关:会议服务 前台接待工作:相关部门的档案整理:餐饮服务:公车外出服务:
照明 设施日常养护维修 会议视频连接工作。
2 同城支行:物业维修 餐饮服务。
3 配合分行防疫工作 各种内外部审计检查 社区服务 突击检查等行内外即时性工作。
(2)采购内容:除 四害 管理和卫生消毒 绿植养护 清洁工作 报刊 文件 包裹等
收发管理 接待服务 会议服务 餐饮服务等。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 行业统一标准,满足我行要求,且达到优质服务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0
2.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财库 2016 125号)要求,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2)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供应商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无行贿犯罪记录: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
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 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3方式: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资格条件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
加盖单位公章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1381998 qq.com),并同时拨
打代理机构电话(0431-85370365)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单
位名称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审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
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 修改对审查通过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 文
件获取登记表 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投标人需要
将报名材料纸质原件邮寄或送到指定地点,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
12
至投标人邮箱中。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
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裁判文书截图: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
(7)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
(8)拒绝商业贿赂承诺函(详见附件3):
(9)华夏银行长春分行采购廉洁自律监督反馈意见(详见附件4),请勿更改表样。
附件具体格式需联系代理机构获取(联系方式:0431-85370365)
3.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5日9时(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财富领域5A07会议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6.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
予受理。
6.2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4888号
联系方式:0431-81957678
3
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方式:0431-853703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玥 于雪婷
电话:0431-85370365
2023年11月14日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4888号
联系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电话:0431-819576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王玥 于雪婷
电话:0431-85370365
电子邮件:211381998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区
盖章)
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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