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元墩镇人民政府2023年勉县元墩镇元墩村二组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勉县元墩镇人民政府2023年勉县元墩镇元墩村二组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项目实施前期公示

勉县元墩镇人民政府

2023年勉县元墩镇元墩村二组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按照勉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期调整方案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勉乡振发〔2023〕40号)要求,为切实抓好2023年勉县元墩镇元墩村二组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勉县元墩镇元墩村二组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二、投资规模及来源

该项目共投入资金2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其中:

中央资金:0万元

省级资金:0万元

市级资金:6万元

县级资金:19万元

三、项目地点

元墩镇元墩村

四、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对元墩村二组周边场地硬化1600平方米并配套挡墙建设,老旧房屋提升750平方米,修建混凝土排水沟渠160米、宽60厘米、深80厘米,加盖混凝土盖板,栽植绿植100棵。

五、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3年11月—2023年12月,其中:

11月开展项目建设等工作;12月开展项目验收资产移交工作。

六、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1:对元墩村二组周边场地硬化1600平方米并配套挡墙建设,老旧房屋提升750平方米,修建混凝土排水沟渠160米、宽60厘米、深80厘米,加盖混凝土盖板,栽植绿植100棵。

目标2:项目建成后,形成资产为公益性资产,资产权属归元墩村,镇政府监督指导资产管护维护长效机制。由元墩村进行日常管理维护。

目标3:通过项目建设改善周边51户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村容村貌发展。

七、项目实施主体及责任人

项目实施主体:元墩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刘骥

八、受益对象及带贫减贫机制

通过项目建设改善周边51户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村容村貌发展。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自11月5日—11月15日,共10天。

监督电话:监督举报电话:*****

公告单位监督举报电话:*******

勉县元墩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二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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