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元墩镇人民政府2023年勉县元墩镇元墩村二组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勉县元墩镇人民政府2023年勉县元墩镇元墩村二组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项目实施前期公示
勉县元墩镇人民政府
2023年勉县元墩镇元墩村二组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按照勉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期调整方案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勉乡振发〔2023〕40号)要求,为切实抓好2023年勉县元墩镇元墩村二组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勉县元墩镇元墩村二组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二、投资规模及来源
该项目共投入资金2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其中:
中央资金:0万元
省级资金:0万元
市级资金:6万元
县级资金:19万元
三、项目地点
元墩镇元墩村
四、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对元墩村二组周边场地硬化1600平方米并配套挡墙建设,老旧房屋提升750平方米,修建混凝土排水沟渠160米、宽60厘米、深80厘米,加盖混凝土盖板,栽植绿植100棵。
五、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3年11月—2023年12月,其中:
11月开展项目建设等工作;12月开展项目验收资产移交工作。
六、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1:对元墩村二组周边场地硬化1600平方米并配套挡墙建设,老旧房屋提升750平方米,修建混凝土排水沟渠160米、宽60厘米、深80厘米,加盖混凝土盖板,栽植绿植100棵。
目标2:项目建成后,形成资产为公益性资产,资产权属归元墩村,镇政府监督指导资产管护维护长效机制。由元墩村进行日常管理维护。
目标3:通过项目建设改善周边51户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村容村貌发展。
七、项目实施主体及责任人
项目实施主体:元墩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刘骥
八、受益对象及带贫减贫机制
通过项目建设改善周边51户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村容村貌发展。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自11月5日—11月15日,共10天。
监督电话:监督举报电话:*****
公告单位监督举报电话:*******
勉县元墩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5日
标签: 二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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