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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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为保障公务出行,采购一批公务用车。

二、相关标准

1.1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1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1.2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1.3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2 测试验收

1.2.1 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1.2.2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2.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1.2.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2.5 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延误采购人的验收时间。

1.3 质量保证和质保期

1.3.1整体质保期要求3年或10万公里。质保期从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

1.3.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1.3.3质保期内故障设备维修和升级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各部件质保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质保期内故障设备维修、更换、升级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提供质保承诺书原件扫描件。质保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

1.3.4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1.3.5在免费质保期内,供应商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其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1.3.6在免费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有其它潜在缺陷及成交供应商使用了不符合标准或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供应商必须更换,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1.3.7在质保期内前三个月内,如整车有严重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成交供应商应免费予以更换整车;在质保期内,如同一零部件出现三次质量问题,供应商需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采购人车辆的正常运行。

1.3.8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手续合法,渠道正规。全部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不但要与合同中的描述一致,还应该与随机资料说明一致。

1.3.9 成交供应商要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4备品备件

1.4.1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备品备件价格清单及其生产厂家名称。

1.4.2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设备质保期内所需备品备件,该备品备件随机附带,价格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1.4.3 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以市场成本价格供应采购人需要的设备原装零件、易损件或更新设备替代件。

三、技术规格

序号

参数性质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基本参数

原装原厂车辆

能源类型:汽油 自动档

环保标准:国VI

综合油耗(L/100KM):≤6.1

最高车速:210km/h

2

发动机

最大功率:110KW

最大扭矩:250N·m

排量:≥1.4T,≤1.8T

变速箱:7挡干式双离合

气缸数:4个

每缸气门数:4个

缸盖/缸体材料:铝合金

3

车身

油箱容积:≥60L

车身结构:4门5座三厢车

轴距(mm):≥2850

车辆尺寸:≥4900*1800*1400(mm)

整备质量:≥1400kg

最大满载质量:≥1900kg

4

底盘转向

底盘转向-驱动方式:前置前驱

助力类型:电动助力

前悬架类型:麦弗逊式独立悬架

后悬架类型:多连杆式独立悬架

车体结构:承载式

5

车轮制动

前制动器类型:通风盘式

后制动器类型:盘式

驻车制动类型:电子驻车

6

主动安全

具备主动刹车/主动安全系统

7

被动安全

主副驾驶座安全气囊、前排侧气囊、前后排头部气囊(气帘)

8

驾驶辅助

驻车雷达

倒车影像

前后行车记录仪

9

外观/防盗

轮圈材质:铝合金

钥匙类型:遥控钥匙

10

车外灯光

LED

11

天窗/玻璃

天窗:电动天窗

车窗玻璃:全车具备一键升降车窗功能

12

屏幕/系统

中控屏幕:触控液晶屏,不少于8英寸

13

颜色

外观颜色及内饰颜色:黑色

14

驾驶操控

具备能量回收系统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车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日历天)内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交车验收完毕。

五、服务标准

1.1 售后服务

1.1.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及方案。

3)自身质量缺陷维护的措施(含缺陷经济处罚指标内容)

1.1.2 技术支持

1)提供设备终身技术咨询服务。

1.1.3 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工具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随车配套工具 1 套,车辆全尺寸备胎不低于1 个,线控底盘车辆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维保资料、相关检测报告

1.1.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1.2 培训

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指定至少负责培训2名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

1.3 交付车辆内必须加装能记录前后置摄像头摄像的行车记录仪。

1.4车辆交付后,供应商必须提供不低于2人的本地服务保障小组驻点服务(时限不低于6个月),以支持车辆的正常运营,相关费用已包含在采购预算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5车辆交付后,供应商必须针对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培训服务,直至采购人能够自主完成车辆正常维修、维护、保养为止,相关费用已包含在采购预算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6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终身零配件供应和技术支持服务。

1.7供应商必须承诺接到服务需求1小时内响应,一般问题2小时内予以解决。

1.8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办理车辆上牌手续。

六、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1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全款。

1.2供应商承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全面依照响应文件技术参数响应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不以任何客观或主观原因拖延合同谈判及合同签订进程;如出现由于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合同签订时间延后或造成车辆交货延迟,影响了采购人车辆购置计划落实,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1.3供应商在投标前,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1.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报价应当包含裸车价、运费(含过桥过路费)、保险(车辆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保险),随车工具、备用轮胎轮辋),以及车辆运输保险保管、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车辆上牌协助、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车辆维保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5请供应商自行做好市场行情调查,投标报价应当满足市场行情价。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采购 机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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