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妇幼阳光工程项目共计23项2023年11月更新
龙泉驿区妇幼阳光工程项目共计23项2023年11月更新
0-3岁高危儿童免费早期干预项目
一、免费对象
入选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成都市龙泉驿区户籍儿童;
2.年龄在0-3岁,符合早期干预补助条件的高危儿童;
3.家长有自愿参与意愿,且全程配合干预工作的家庭。
二、免费内容
为服务对象提供家长培训、亲子同训、家庭环境评估与康复指导、定期监测评估服务。
三、实施机构
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四、办理流程
(一)需提供的资料
儿童身份证或家庭户口簿原件、新生儿出院证明或儿科出院证明(有高危儿童早期干预高危因素的),或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评估报告。
(二)检查结果反馈
1.评估结果为阴性的,进行定期随访;
2.评估结果为阳性的,根据儿童高危因素及评估结果开展系统、规范的早期干预和家庭康复指导。
0-15岁残疾儿童免费康复评估项目
一、免费对象
入选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成都市龙泉驿区户籍儿童;
2.年龄在0-15岁,有视力、听力、言语、脑瘫(肢体)、智力障碍或孤独症儿童;
3.持有残疾人证或三级及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有康复需求且经专业医疗康复机构明确诊断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
二、免费内容
为符合免费康复评估的对象,根据儿童病情及功能障碍情况开展全面康复评估,内容包含运动、认知、神经发育、智力、言语功能、听力、听觉、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儿童心理、社交等(具体评估项目根据患儿实际情况进行)。
三、实施机构
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四、办理流程
(一)需提供的资料
儿童身份证或家庭户口薄原件、残疾人证或三级及以上资质医疗机构的诊断、评估报告,或专业医疗康复机构明确诊断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的证明。
(二)检查结果反馈
1.评估结果为阴性的,进行定期随访;
2.评估结果为阳性的,指导进行康复救助申请,并转介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成都市妇幼保健“一卡通”系统建档
一、免费内容
免费一卡通建档。
二、实施机构
区内各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产科执业机构。
三、办理流程
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孕12周内到户籍所属地公立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产科执业机构领取《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建档。
高危孕产妇提前入院待产补助
一、补助对象
夫妻中一方具有我区户籍,怀孕28周后,在预产期前到区内(外)产科执业机构待产并分娩,入院前(含入院时)符合《纳入“龙泉驿区高危孕妇提前入院待产补助”的高危妊娠范围(试行)》的规定。
二、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高危孕妇,根据实际待产天数(即:从入院到分娩的天数),按100元/天的标准进行补助。每例高危孕妇提前入院待产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元。
三、实施机构
1.产科执业机构(辖区内);
2.区内各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外产科执业机构)。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对象需准备的资料:①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出院证;③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请补助流程
1.在区内产科执业机构分娩的高危孕妇原则上于出院后3个月内,前往分娩机构提交资料申请补助;各产科执业机构汇总上报区妇幼阳光项目管理办公室,由区妇幼阳光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将相关信息录入《成都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并提交区卫健局审核;区卫健局审核后,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发放至社会保障卡;
2.在区外产科执业机构分娩的高危孕产妇原则上于出院后3个月内到户籍所属地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资料申请补助;各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汇总上报区妇幼阳光项目管理办公室,由区妇幼阳光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将相关信息录入《成都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并提交区卫健局审核;区卫健局审核后,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发放至社会保障卡。
宫颈癌和乳腺癌住院治疗补助
一、补助对象
患者具有龙泉驿区户籍,凡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且首次确诊时间在2014年10月1日至该补助项目终止前的“两癌”患者。
二、补助标准
每名患者终身只享有一次住院补助,非低保患者补助限额为1.6万元,低保患者补助金额限额为2.0万元。自付医疗费用低于补助限额时,按实际自付医疗费用进行全额补助;等于或高于补助限额时,按照补助限额进行补助。
三、实施机构
区妇幼保健院、区内各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对象需准备的资料:①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仅低保家庭需要);③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④出院证明及复印件;⑤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和发票原件(个人联)及复印件;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结算表;⑦如领款人非患者本人,须提供领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并出具患者委托书;⑧如患者本人已死亡的,须提供相关死亡证明、领款人(直系亲属)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申请补助流程
1.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由患者或其直系亲属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写《成都市龙泉驿区“宫颈癌和乳腺癌”患者住院补助申请审批表》。
2.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交区妇幼阳光工程办公室复审,由妇幼阳光工程办公室送区医保局和区民政局(仅低保患者)审核确认。
3.区妇幼阳光工程办公室通过“成都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上报,经区卫健局审核后,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系统发放至申请对象社会保障卡。
免费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
一、免费对象
凡在我区相关医疗机构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的所有孕产妇。
二、免费内容
免费艾滋病、梅毒、乙肝两对半检测各1次。
三、实施机构
区内各产科执业机构
四、办理流程
1.初次接受孕期保健建卡的孕产妇,或未建卡临产的孕产妇,产科执业机构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两对半检测各1次;
2.各产科执业机构负责做好登记、签名以及检测结果的咨询服务。
免费产前筛查
一、免费对象
具有龙泉驿区户籍或持有龙泉驿区居住证(夫妻一方具有即可),妊娠15+0~20+6周(16-18周为最佳筛查时间),到预产期时年龄小于35岁。
二、免费内容
免费产前“18-三体综合症、21-三体综合症(唐氏综合征筛查)和神经管缺陷”筛查。
三、实施机构
区妇幼保健院:产前筛查。
区内其他产科执业机构:采血送检。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对象需准备的资料
1.孕妇为龙泉户籍: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男方为龙泉户籍:需提供男方户口本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均不是龙泉户籍:需提供龙泉驿区居住证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居住证为男方姓名,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检查流程
1.确定筛查对象:区内各产科执业机构收集自愿接受产前筛查孕妇病史,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标本采集与交接:将采集的孕妇血清送区妇幼保健院进行“18、21-三体综合症和神经管缺陷”检测;
3.筛查结果报告及处理:由区妇幼保健院出具筛查报告。其中,低风险筛查结果以书面形式返回送检单位后送达孕妇;高风险筛查结果由本人前往区妇幼保健院遗传优生科领取,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对高风险孕妇进行结果解释,提出下一步建议和意见,并落实随访管理,了解妊娠结局和所生婴儿情况。
免费城乡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一、免费对象
居住在我区待孕城乡妇女和怀孕三个月内的城乡妇女。其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畸形或服用抗癫痫药物的高危待孕妇女为重点目标人群。
二、免费内容
为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的城乡妇女免费增补叶酸。
三、实施机构
1.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
2.区内各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办理流程
在居住地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知情同意书,免费领取叶酸。
免费地中海贫血筛查
一、免费对象
夫妻至少一方具有龙泉驿区户籍的新婚夫妇及计划怀孕的夫妇。
二、免费内容
免费提供地贫筛查、地贫基因检测、地贫产前诊断。
三、实施机构
1.区妇幼保健院:地中海贫血筛查;
2.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产前诊断。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对象需准备的资料
①户口薄(夫妻一方龙泉驿区户籍即可);②身份证;③结婚证;④产科执业机构转诊的孕期夫妇,需提供产科执业机构的血常规报告单。
(二)检查流程
1.携带以上材料到区妇幼保健院婚孕检点 (地址: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116室婚检孕检室)填写项目知情同意书,采血做血常规检测及蛋白电泳分析;
2.蛋白电泳分析“双方均为阳性”的夫妇需将血标本送至四川省妇幼保健院进行基因检测;
3.基因检测为“同型携带者”且判定需要做产前诊断的夫妇,女方怀孕后需要至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做进一步产前诊断。
免费高危孕妇产前诊断
一、免费对象
夫妇至少一方具有龙泉驿区户籍,符合生育政策,孕16+0~35+6周的孕妇,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预产期年龄在35岁以上(含35岁)的高龄孕妇;
2.符合产前诊断医学指征。
二、免费内容
羊水染色体高通量测序分析(孕16+0~35+6周)。
三、实施机构
审核机构: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检查机构: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免费地贫筛查符合条件人群)。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对象需准备的资料
①户口薄;②身份证(夫妻双方中男方为龙泉户籍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③生育服务证;④唐氏筛查异常报告或其他异常报告。
(二)申请流程
1.持相关申请资料到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遗传优生咨询科就诊,经医生评估符合产前诊断医学指征后,开具《龙泉驿区预防出生缺陷免费产前诊断服务卡》。
2.预约到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产前诊断中心,凭《龙泉驿区预防出生缺陷免费产前诊断服务卡》接受免费服务;免费地贫筛查符合条件人群前往四川省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中心接受服务。
3.免费对象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区妇幼保健院优生咨询科接受相关咨询指导和追踪随访。
免费宫颈癌、乳腺癌筛查
一、免费对象
1.省级“两癌”筛查目标人群:龙泉驿区35-64岁农村妇女;
2.成都市宫颈癌综合防控项目目标人群:龙泉驿区常住人口中35-64岁女性。
二、免费内容
1.乳腺癌筛查:乳腺体检、乳腺彩超检查,初筛异常者遵医嘱免费做乳腺X线检查;
2.宫颈癌筛查:妇科检查、HPV检测,初筛异常者遵医嘱免费做液基细胞学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实施机构
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四、办理流程
1.适龄妇女提前手机关注“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在线预约检查时间;
2.检查当天持身份证前往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信息登记,由妇保院统一组织初筛和复检。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一、免费对象
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双方均可享受免费婚检一次。
二、免费内容
全省统一免费婚检项目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共计14项。
三、实施机构
1.区妇幼保健院(地址: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116室婚检孕检室);
2.西河镇公立卫生院(地址:龙泉驿区西河街道滨西路52号西河镇公立卫生院婚前医学检查室)。
四、办理流程
(一)需提供的资料
男女双方持身份证原件。
(二)免费检查项目
1.女方基本检查项目包括:常规检查(身高/体重/血压等)、女性生殖系统检查、血液常规检验、尿液常规检验、阴道分泌物检查、肝功能检测、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艾滋病病毒筛查、梅毒螺旋体筛查等;
2.男方基本检查项目包括:常规检查(身高/体重/血压等)、男性生殖系统检查、血液常规检验、尿液常规检验、肝功能检测、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艾滋病病毒筛查、梅毒螺旋体筛查等。
(三)检查结果反馈
1.常规情况婚检证明以邮政快递方式免费送达;
2.特殊情况电话联系并进行一对一咨询指导。
免费流动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一、免费对象
非本区户籍在我区居住1个月以上的孕产妇和0~6岁儿童。
二、免费内容
流动孕产妇:妇幼健康一卡通建档,产前健康管理5次,产后访视2次,产后42天常规检查;
0~6岁流动儿童:对0~6岁儿童按照1月、3月、6月、8月、12月、1岁半、2岁、2岁半进行8次常规健康体检,3岁以后在托幼机构进行免费年度体检。
三、实施机构
区内各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办理流程
免费对象到现居住地所属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免费服务。
免费母子系统保健
一、免费对象
夫妻至少一方具有龙泉驿区户籍的孕产妇(及其)0-6岁的适龄儿童。
二、免费内容
1.妇幼健康一卡通建档,产前健康管理5次,产后访视2次,产后42天常规检查;
2.对0~6岁儿童按照1月、3月、6月、8月、12月、1岁半、2岁、2岁半进行8次健康体检,3岁以后在托幼机构进行免费年度体检。
三、实施机构
产科执业机构;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办理流程
1.产后42天内,所属辖区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儿保人员上门访视2次;产后42天,产妇凭《母子健康手册》到区内产科执业机构或具有执业资格的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1次产后42天常规检查;
2.0-3岁儿童家长凭《母子健康手册》到辖区内乡镇公立卫生院(社服中心)或区内具有儿童保健科室的产科执业机构进行常规儿童体检。
免费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
一、免费对象
凡在我区产科执业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含流动人口)。
二、免费内容
免费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
三、实施机构
1.区内各产科执业机构:采血送检。
2.定点医学实验室:检测。
四、办理流程
1.各产科执业机构对本机构分娩的产妇及家属书面告知同意并签字确认后,采新生儿脐带血或足跟血制成血片;
2.区妇幼保健院统一收取血片送至定点医学实验室进行检测;
3.新生儿父母按照查询单提示查询其筛查结果;筛查结果异常的,筛查机构通过短信发送阳性报告链接自行下载报告,产科机构电话通知并指导进一步复诊。
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
一、免费对象
凡在我区产科执业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含流动人口)。
二、免费内容
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
三、实施机构
1.区内各产科执业机构:采血送检;
2.成都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检测。
四、办理流程
1.各产科执业机构对本机构分娩的产妇及家属书面告知同意并签字确认后,采新生儿足跟血制成血片;
2.区妇幼保健院统一收取血片送至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进行检测;
3.申请对象按查询单指示查询其筛查结果;筛查结果异常的,产科执业机构电话通知申请对象,并指导进一步复诊。
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
一、免费对象
凡在我区产科执业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含流动人口)。
二、免费内容
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
三、实施机构
区内各产科执业机构。
四、办理流程
1.各产科执业机构对本机构分娩的产妇及家属书面告知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进行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服务。
2.检查结束告知筛查结果并确认签字,通过的发放《听觉及语言发育观察表》,未通过的42天内复查。
3.复查未通过的3月龄之内转诊到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听力中心(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实业街院区)进行听力诊断性检查。
免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一、免费对象
凡在我区产科执业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含流动人口)。
二、免费内容
免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三、实施机构
区内各产科执业机构。
四、办理流程
1.各产科执业机构对本机构分娩的产妇及家属书面告知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进行免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服务,检查结束后告知筛查结果;
2.筛查阳性的新生儿在7天内由区级医院协助预约转诊,新生儿在监护人知情同意的前提下,通过绿色通道转诊至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就诊;
3.经上级诊断机构心脏专科医生评估后,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出具超声心动图诊断报告并解释诊断结果。
免费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
一、免费对象
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内助产机构建立孕产期保健档案,并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的孕妇:
1.血清学产前筛查显示胎儿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临界风险;
2.血清学产前筛查显示胎儿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高风险,但有介入性产前诊断禁忌症。
上述对象不包括≥35岁或有其他出生缺陷高风险者。
二、免费内容
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
三、实施机构
1.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区产筛分中心):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的采血送检。
2.定点筛查机构: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对象需准备的资料
①建卡档案;②产前筛查报告单。
(二)检查流程
1.持建卡档案、产前筛查报告单到区妇幼保健院遗传优生咨询科就诊,经医生评估符合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医学指征后填写《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临床信息采集单》;
2.由区妇幼保健院(区产筛分中心)统一采血送检至定点筛查机构;
3.筛查结果正常的,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受检者领取报告单;筛查结果异常的,通过电话联系受检者领取报告单,并指导进一步诊断。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一、免费对象
计划怀孕的城乡夫妇,包括流动人口。
二、免费内容
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三、实施机构
1.区妇幼保健院(地址: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116室婚检孕检室);
2.西河镇公立卫生院(地址:龙泉驿区西河街道滨西路52号西河镇公立卫生院孕前优生检查室)。
四、办理流程
(一)需提供的资料
男女双方持身份证原件。
(二)免费检查项目
1.女方基本检查项目包括:常规检查(身高/体重/血压等)、女性生殖系统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血液常规检验、尿液常规检验、血型、血清葡萄糖测定、肝功能检测、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肾功能检测、甲状腺功能检测、梅毒螺旋体筛查、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体IgM抗体和IgG抗体测定、妇科超声常规检查等;
2.男方基本检查项目包括:常规检查(身高/体重/血压等)、男性生殖系统检查、血液常规检验、尿液常规检验、血型、肝功能检测、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肾功能检测、梅毒螺旋体筛查等。
(三)检查结果反馈
1.常规情况检查结果以邮政快递方式免费送达;
2.特殊情况电话联系并开展一对一咨询指导。
贫困家庭婴儿医疗救助
一、救助对象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父母一方具有龙泉驿区户籍;
2.父母享受本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父母一方具有智力类、精神类以及其他类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3.婴儿入院时年龄未满1岁。
二、救助标准
贫困家庭婴儿的住院医疗总费用,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后的自费医疗费用纳入救助范围,实行限额救助:
1.入院时年龄小于或等于28天的新生儿单次救助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
2.入院时年龄超过28天的婴儿单次救助总金额不超过1万元。
三、实施机构
1.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区一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成都长江医院、省人民医院东院、全区各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区外定点医疗机构:成都市内三级以上省、市社保定点医疗机构。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对象需准备的资料
1.区内定点医疗机构:①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低保证或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区外定点医疗机构:除上述申请补助资料外,还需提供出院证原件或复印件、住院医疗总费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类医疗保险的报销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申请及结算流程
1.申请对象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时领取、填写《龙泉驿区贫困家庭婴儿医疗救助申请表》,并在区民政局或区残联和区妇幼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核签章后交定点医疗机构;
2.申请对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救助,由产科执业机构按月报送区妇幼阳光工程办公室、区卫健局审核后按救助标准拨付至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拨付至申请对象的社会保障卡。
3.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贫困家庭婴儿出院后,3个月内到区妇幼阳光工程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救助,经区妇幼阳光工程办公室、区卫健局审核后按救助标准拨付至区妇幼阳光工程办公室,由区妇幼阳光工程办公室拨付至申请对象社会保障卡。
贫困孕产妇生育救助
一、救助对象
符合生育政策,并享受本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孕产妇。
二、救助标准
1.规范孕期检查费:600元。
2.住院分娩费:贫困孕产妇如有其它医疗保险,首先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其它医疗保险的报销,剩余费用纳入贫困孕产妇生育救助资金进行救助。正常分娩最高限额为1800元;剖宫产最高限额为4000元。
3.其它费用:母儿营养补助费300元、婴儿用品费200元、产前检查及产后检查交通补贴费200元,计700元。
4.高危孕产妇费用:因产科出血、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急救原因以及批准转省、市级医疗单位所发生的费用,首先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其它医疗保险的报销,剩余费用经区产科急救办公室审批纳入贫困孕产妇生育救助资金进行救助,但每例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实施机构
区内各产科执业机构。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对象需准备的资料
①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出院证明;⑤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及结算流程
1.申请对象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在产科执业机构领取、填写《龙泉驿区贫困孕产妇生育救助申请审批表》,并在区民政局和区妇幼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核签章后交产科执业机构保存。
2.申请对象提交相关资料,由产科执业机构统一按月报送区妇幼阳光工程办公室、区卫健局审核后按救助标准拨付至产科执业机构。
3.产科执业机构拨付至申请对象社会保障卡。
新生儿关爱补助项目
一、补助对象
夫妇一方具有龙泉驿区户籍,在产科执业机构住院分娩
且符合生育政策的新生儿。
二、补助标准
低保家庭新生儿给予一次性补助2400元;非低保新生
儿给予一次性补助1200元。
三、实施机构
1.产科医疗机构;(龙泉驿区内产科执业机构分娩)
2.区内各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泉驿区外产科执业机构分娩)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对象需准备的资料:①户口薄、新生儿家长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仅低保家庭需要);④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⑤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⑥出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补助流程
1.申请补助对象原则上于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在产科执业机构领取、填写《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生儿关爱补助申请表》,低保家庭需区民政局审核签章;区内各产科执业机构汇总上报妇幼阳光项目管理办公室,由区妇幼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核后将相关信息录入《成都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并提交区卫健局审核;区卫健局审核后,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发放至社会保障卡。
2.区外产科执业机构分娩的新生儿家庭,原则上于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填写《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生儿关爱补助申请表》,低保家庭需区民政局审核签章;各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汇总上报妇幼阳光项目管理办公室,由区妇幼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核后将相关信息录入《成都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并提交区卫健局审核;区卫健局审核后,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发放至社会保障卡。
若父母双方均为龙泉驿区户籍,原则上在母亲户籍所在乡镇(社区)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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