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第一中学护眼灯、紫外线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堰市第一中学护眼灯、紫外线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十堰市第一中学护眼灯、紫外线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室内照明灯具 | ||
采购单位 | 十堰市第一中学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14日 15:0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1月28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 ||
预算金额 | ¥3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娟、杨雄、兰金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9-*******/137*****624 | ||
采购单位 | 十堰市第一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十堰市五堰北街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19-******* |
项目概况
十堰市第一中学护眼灯、紫外线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JS-HW-2023-052
项目名称:十堰市第一中学护眼灯、紫外线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为十堰市第一中学实验楼和信息楼(教室、办公室及各配套功能室)采购并安装LED教室灯、LED黑板灯,为十堰市第一中学A栋、B栋、C栋教学楼及高三教学楼教室采购并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机,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2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
(2)《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成交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具体政策已在纸质采购文件中详细注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被相关部门通报并记录;(4)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 至 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方式:(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第一中学
地址:十堰市五堰北街17号
联系方式:0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联系方式:0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娟、杨雄、兰金波
电 话: 0719-*******/137*****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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