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检察院后院

宜春市检察院后院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YCCGZB201507号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工程项目

宜春市检察院后院室外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宜春市检察院院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宜市发改投字[2005]56号

项目总投资

约100万元

本项目投资

约100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已落实100%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

约2100㎡

层次结构

\

招标范围

图纸设计范围内排水、道路硬化及绿化工程等施工,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标段内容

段划分

一标段

本项目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

/

三标段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市政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

投标人应提

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

注册建造师

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五大员

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

其他要求

1.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拟派建造师担任;2.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版)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2月15日

申请期限

13天

申请时间

2015年2月15日至2015年2月27日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139*****929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办人: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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