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卫体局、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2023年度晋城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及对象
(一)抽查时间:2023年3月至12月;省级抽查任务在9月30日前完成,市级抽查任务在12月1日前完成;如遇上级部门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二)抽查对象:
1、检查对象名单依托“晋城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通过随机抽取确定;
2、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名单根据《晋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一业一查”清单)(2023版)》要求随机抽取确定。
二、抽查内容
1、按照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发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涉及的事项进行全覆盖检查;
2、按照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晋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一业一查”清单)(2023版)》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对涉及的联合随机抽查事项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抽查实施
(一)抽查方式
1、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依托“晋城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2、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关于调整《晋城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随机抽取酒店、旅馆从业单位、定点医疗以及商场(超市)的检查,牵头组织市场监管部门通过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对其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配合文旅局对全市范围内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卫生情况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二)抽查公示
1、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结果录入“晋城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涉及行政处罚的,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晋城市信用信息公共平台“双公示”系统进行处罚数据录入公示。
2、根据“双公示”要求,以上公示内容同步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和局相关科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层层压实责任,要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部门和执法人员,切实做好本单位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同时按照关于调整《晋城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做好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和配合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稳步持续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整合检查事项,提高执法效能
对多个执法科室、多项检查事项,要合法合理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市场主体要一次性完成检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四)严格“一单两库”管理
继续建立健全“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一单两库”进行全面梳理,确保信息准确全面、完整规范(特别是监管对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抽查事项、监管对象、执法人员全覆盖。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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