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杏坛中学远大校区采购AI分析录播教室和报告厅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杏坛中学远大校区采购AI分析录播教室和报告厅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杏坛中学远大校区采购AI分析录播教室和报告厅设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29,000.00
最高限价(元):629,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文件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5时43分至2023年11月21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文件、报名,参与投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铁西区杏坛中学云海分校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海路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集采)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沈阳市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 沈阳市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集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葛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