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人民路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宁陵县人民路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宁陵县人民路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陵县人民路绿化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陵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陵县人民路绿化工程项目。

2.2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3】344号。

2.3 项目编号:SNGC-2023-073。

2.4 项目地点:宁陵县境内。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项目总投资:约********.17元。

2.7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宁陵县人民路绿化工程全长约3500米,建设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张弓路-新吾路段长度1100米,南侧宽度20米,建设面积*****平方米;新吾路-闽江路段长度2400米,两侧各宽20.5米,建设面积*****平方米。

2.8 招标范围:第一至第二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三标段: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2.9 计划工期:第一标段:30日历天。

第二标段:45日历天。

第三标段: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10 质量要求:合格。

2.1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宁陵县人民路 (张弓路一新吾路)绿化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45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16元;规费******.02元;税金*******.36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54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37元)。

第二标段:宁陵县人民路 (新吾路一闽江路)绿化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47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85元;规费******.58元;税金*******.11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85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08元)。

第三标段:工程监理;招标控制价:施工标段中标价的0.85%。

2.1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2 本项目第一至第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在投标截止之日120天内有变更的,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其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注(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

3.3 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或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4 第一至第三标段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3.4.1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4.2投标人应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s://ggzyjy.shangqiu.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如确定投标,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s://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4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5日09:00分整(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十一开标席位(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5.3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9时00分至2023年12月5日11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 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6. 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网上转帐递交,或电子投标保函。

6.2.1网上转帐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网上转帐递交;投标专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号。

交纳及到账时间:2023年11月15日9时00分至2023年12月4日17时00分止;

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或登陆后在项目报名页面按照页面提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户。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各投标人在公告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帐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6.2.2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注意事项:

开具截至时间:2023年11月15日9:00至 2023年12月5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专区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选择“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使用要求、使用方法: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各出函机构出具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可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但必须在投标截止当天零时前开具成功。电子投标保函实行全流程自动化标准化封闭式在线办理,办理数据与交易服务平台实时交互共享,实现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实时验证和电子数据确认。具体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7. 特别声明

7.1 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 中标候选人存在7.1、7.2、7.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没收投标保证金;

7.4.2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陵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宁陵县金山路与张弓路交叉口东二百米路北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370-*******

邮箱:nlcgj@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浩然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59号6层603号

联系人:柴先生

联系电话:0371-********186*****216

邮箱:haoranguanli@163.com

监督单位:宁陵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宁陵县永乐北路

联系电话:0370-*******

邮箱:nlzhaobiaoban@126.com

2023年1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民路绿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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