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6-01-21在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福建省福清市医院超声诊断仪国际招标项目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046/02
招标项目名称:超声诊断仪国际招标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福建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彩色超声诊断仪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超声诊断仪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并提供货物制造商的正式销售授权书,以及制造商或制造商中国注册的国内售后服务总代理或办事处出具的响应招标文件售后服务的承诺书。(授权时效应到本次采购项目完成为止)。
2.投标人所投的设备如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应为已获得且未过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制造表”的设备,并提供证明材料。为证明投标人有足够的能力有效地履行合同,投标人还应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不论投标人为经销商或生产厂商的,都应取得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提供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为进口产品的,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注:投标人所应答的技术参数与所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可见部分明显不符的,视为所投产品无注册证,按废标处理;明显无法印证的,专家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申报注册证时所提供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的医疗器械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不能佐证的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其他强制性认证规定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有)
4.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5.境内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境内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授权书应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如法定代表人自身参加投标,不需此项。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并经授权人签字,并保证响应资质在规定的期限内真实有效。不满足该资格标准的,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评标委员会将保留评标时对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核查权力。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6-01-21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6-02-0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13层05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6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02-25 10: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13层05室
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13层05室
6、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上完成注册。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地址:福清市玉屏街道清荣大道112号
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13层05室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福州交通银行三山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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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37
账号(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