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旺镇四座渡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李旺镇四座渡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李旺镇四座渡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旺镇四座渡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海发改发[2023]3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投资概算152.92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李旺镇李旺、红圈、二道3个行政村
2.2建设内容:渡槽设计流量 0.04-0.14 立方每秒。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改造渡槽4座,其中拆除重建 3座,维修1座。预制安装渡槽槽壳13根,其中,10 米长槽壳8根,5 米长槽壳5根;新建槽台、基础、承台 16座,排架8座,钻孔灌注桩8根;维修渡槽进水连接段1处;沟道砌护120米。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达到B级以上(含B级),且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7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原县海城镇西湖二期北区营业房14栋81室。注:本项目为小型工程。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文件,属于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或者施工技术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小型工程,可将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不少于7日。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海原县黎明路
邮 编:******
联系人:马建博
电 话:187*****252
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邮 编:******
联系人:倪小媛、莫丽
电 话:181*****519
标签: 四座渡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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