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四标(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四标(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2013年如东县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四标(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如东县水利建设工程处的2013年如东县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四标(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就本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投标单位。
二、工程概况:
(1)批文号:东发改投【2013】37号、东发改投【2013】70号
(2)工程地点:如东县掘港镇境内
(3)建设规模:王彭河、芳泉河东段浮叶植物栽植约450平方米、生态浮岛、浮毯构建不少于4000平方米、造流复氧系统二套等,合同估算价约250万元
(4)招标内容和范围:2013年城市河道环境整治工程生态修复部分设计和施工
三、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
3.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其他原因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的投标单位,只能有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四、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五、开标时其投标经办人员、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否则视为中途退标处理。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授权委托人,投标经办人员、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出具本单位2015年6月份以来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个人)。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取消报名环节,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开标时须现场签到。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本工程招标资料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单位现场收取。
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
十、本工程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一)
十一、代理机构: 本工程由如东方圆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如东县水利建设工程处
招标人地址:如东县掘港镇富春江中路1号
联系人:李博云 联系电话:139*****786
招标代理单位:如东方圆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孙侠 联系电话:182*****2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道 设计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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