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公共绿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公共绿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泰坤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清水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委托的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公共绿化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GSTKCG*******
二、磋商内容: 公共绿化项目(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三、采购预算:11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
3、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休)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供应商须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以上资料全部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到甘肃泰坤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郡上河苑1号楼701室)现场报名获取。
(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供应商无法报名的情况,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
1.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5时30分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郡上河苑1号楼701室,逾期不再受理。
3. 递交方式:现场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合格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八、招标信息发布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采购人不予承担责任。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清水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清水县永清镇西华路21号
联系人:刘 强
电话:093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泰坤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樊佩芳
联系电话:153*****503
地 址: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郡上河苑1号楼701室
甘肃泰坤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14日
标签: 公共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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