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水表招标公告
智能水表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土默特右旗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智能水表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土默特右旗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土默特右旗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智能水表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土默特右旗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智能水表采购
建设地点:土默特右旗
招标内容:预付费智能水表暂定为10000块(具体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家(不接受经销商投标),并具备完成水表采购项目的生产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所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且具有自备检测设备和手段的专业生产厂家。
生产厂家必须持有本项目所需货物规格,并由省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质量检测报告、卫生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内蒙古地区产品备案证或产品推广证书。
2、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1月21日至2016年01月25日在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购买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须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持有本项目所需货物规格,并由省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质量检测报告、卫生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内蒙古地区产品备案证或产品推广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6)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包头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土默特右旗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联 系 人:杨海龙 贾海玲
电 话:****-*******转8015 158*****188
2016年01月21日
标签: 智能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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