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4月收尘粉等废旧物资销售招标公告
2016年2-4月收尘粉等废旧物资销售招标公告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包1 | 炭素厂收尘粉 | 吨 | 每月约130吨 | ||
包2 | 自备电厂收尘粉和细细粒残极混合物 | 吨 | 约1000吨 | ||
包3 | 废除铁器混合物 | 吨 | 每月约5吨 | ||
包4 | 废电机 | 个 | 三相交流制动异步电动机YEJ112M-6 3.0kw 200个 | ||
包5 | 废橡胶 | 吨 | 3 | ||
包6 | 废钢丝绳 | 吨 | 5 | ||
包7 | 废纸箱 | 吨 | 1 |
1.本次招标期限为2016年2-4月,为每包评选一名中标人。
2.炭素厂收尘粉包装袋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地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指定地点。
1.2要求:
(一)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
(二)运输方式:自提;中标人负责装车。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后货
(四)中标方若有偷盗行为,按所盗窃物资价值的10倍处以罚款,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在拉运过程中不得对标的进行挑拣
(六)招标前请投标方自行联系我单位进行标的踏勘,如因投标方未对标的进行踏勘造成的一切损失与我公司无关。
(七)以上数量均为预估数,拉运量以实际生产数为主。
(八)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货,严格执行合同。如出现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并对该批物资重新招标。
(九)甲方对废旧物资的质量和品质不做任何保证,拉运时乙方不得对标的物进行挑拣。
(十)乙方须及时将废旧物资拉走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十一)乙方在拉运废旧物资时必须保证现场干净整洁,不得在厂区及厂外道路撒漏,如造成撒漏由乙方负责及时清理,如不及时清理,由甲方负责组织清理,甲方向乙方收取双倍清理费用。
2、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2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2.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26日每天9:00-11:30,13:00-16:30。
4、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投标文件传输地址: llzb@lz.chalco.com.cn。
6、开标时间:2016年1月28日09:30时(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电解一厂区办公楼325室。
8、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地 址: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岗子村
联系人:郭伟 邵作繁
邮 编:730089
电 话:****-*******
传 真:****-*******
标签: 废旧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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