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淦粮库工程总承包项目

五淦粮库工程总承包项目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五淦粮库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五淦粮库工程变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滨行审投资【2023】3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滨海丰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五淦粮库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滨海县通榆镇舀港干渠西侧(原第二职业中学)。

2、建设规模:五淦粮库总占地约84 亩,计划新建9万吨左右仓容的现代粮库,建设9幢高大平房仓,以及配套环流熏蒸、自动粮情测温、信息化、机械库、消防、电力、围墙、道路、场地、绿化及保粮设施等,造价约 1.7亿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最终建设项目、规模和规划设计指标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执行。

3、总工期要求: 400 日历天。

4、质量要求: 合格,具体要求如下:

(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同时满足该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国家设计文件相关规范深度的要求,且设计文件除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须征得招标人审查批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符合当地公安、消防、人防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具体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取得相关合格证书。设计使用年限满足规范和项目使用要求,设计使用寿命符合规范要求同时不低于50年。

(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施工质量须符合现行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要求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并保证工程通过质监站、当地公安消防及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具体验收要求,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3)工程材料及设备要求: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有各类器材、材料、设备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招标人、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4)绿色建筑要求:须达到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5.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招标采用初步设计完成阶段的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前期报建、设计(方案及初设已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还包括承包人为发包人完成从进场开工至验收资料报送城建档案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包括涉及该项目除招标代理、监理、审计、工程质量检测外的所有报批报建、报规、报监(质监、安监等)及专项和备案类评价(交评、能评、稳评、环评、洪评、水土保持、环境检测、人防消防检测等)等一切手续,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主要内容如下:

5.1设计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施工图设计、优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拆分设计、设计文件评审、图纸报审及设计交底等设计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建筑(含构筑)物相关的基坑支护、桩基、土建、装饰装修、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等)、室外附属及绿化、绿建、人防、防雷、智能化、粮库空调及通风、地磅、管线综合、三网(是指电信、移动、联通光纤宽带)、道路及铺装、边界围墙与大门、标线标牌标识标志等全部设计工作和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工作。

5.2施工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五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临时办公及生活用房、开设道口(含道路破坏及修复)、临时用地手续办理与复垦、所有建筑(含构筑)物相关的基坑支护、桩基、土建、装饰装修、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等)、室外附属及绿化、绿建、人防、防雷、智能化、粮库空调及通风、地磅、管线综合、三网(是指电信、移动、联通光纤宽带)、道路及铺装、边界围墙与大门、标线标牌标识标志、编制施工图预算、配合施工、材料与设备供应、系统调试、联网并网、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各类专业验收与评价评估(不限于政府部门要求的)、工程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

5.3材料及设备采购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五淦粮库环流熏蒸、自动粮情测温、信息化、智能化等配套设备及材料,以及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以及全套设备、标牌标识等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5.4手续协助办理(包含但不限于):

(1)前期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协助办理:协助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设计报批报建、图纸审查、投资建设行政审批、环保、规划国土、住建、城管(渣土处理、占道等)、基础设施配套(包括消防报批与图审)、施工许可配合办理、供水及供电的报批、专业报建报装(白蚁防治、节能绿建报审等)、报监、淤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防雷接地、抗震设防、节能审查等;

(2)验收、交付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面积实测预测、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节能、绿化、附属配套、规划、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绿色建筑创建评审、各专业验收、网络通邮、外接水、外接电、外接气手续、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等。

5.5竣工交付: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配合招标人归档,并取得档案室出具的档案接收证明文件。配合公建配套设施验收所有现场施工和资料的配合工作,具体细节详见申请公建配套设施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表。

5.6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5.7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环保、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及竣工验收合格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招标人保留对所建设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要求。同时,中标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完成对项目施工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最终按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结算。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下列3.6业绩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自2020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9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0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注:本工程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施工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人员,满足《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2017,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满足现场管理要求,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的正式员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15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九.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十.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伍拾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

4)付款方式:

本工程设计费付款方式

①施工图纸成果文件通过图审部门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总价的60%;

②本工程最终审计结束后结清余款。

本工程施工费(含采购费)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扣除设计费、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后付合同总价的 10%(其中:3%打入农民工专户);

②全部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扣除设计费、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后合同总价的 30%(其中:12%打入农民工专户);

③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跟踪审计单位竣工结算初审价已完合格工程量相应工程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且经审计后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且经审计后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7%,余款3%待质保期满无质量、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遗留问题后无息退还。

注:a、在招标人支付工程款前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各期付款金额向发包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如中标人不开具或开具不符合要求发票的,招标人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中标人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b、设计补偿费:招标人一律不予补偿。

c、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由建设单位打入的资金作为工程款在相应的付款节点支付时扣除,详见滨建〔2018〕28号《滨海县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办法》。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丰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束总

联系电话:159*****2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祥军、朱青

联系电话:0515-****************

电子邮件:*********@qq.com

2023年 11 月14日

标签: 总承包 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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