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公路分局、新平公路分局2023年桥梁防洪评价服务项目

华宁公路分局、新平公路分局2023年桥梁防洪评价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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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华宁公路分局 新平公路分局2023年桥梁防洪评价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HNGLFJGCB--O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
一 招标条件
本华宁公路分局 新平公路分局2023年桥梁防洪评价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9.9万元,招标人为华宁公路分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采购需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 华宁公路
分局G357线婆兮大桥 天生桥4号桥 和 新平公路分局G323线向阳桥3 防洪评价报
告编制等工作,分别出具评价报告,通过组织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文件,并取
得相关部门审批(批复文件):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宁公路分局 新平公路分局2023年桥梁防洪评价服务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宁公路分局 新平公路分局2023年桥梁防洪评价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供应商按格式承诺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不
予认可):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业绩,时间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在 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供应商自行承诺,如若出现上述情况依旧参
与招标活动一经查实,按虚假应标处理,取消竞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5日08时30分到2023年11月2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3年11月15日8:30至2023年11月22日17:3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华宁公路分局工程办公室。3.方式:(1)现场报名:由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报名材料(材料一份 签字 盖章)营业执照 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到华宁公路分局工程办获取。(2)网络邮
件报名本项目可采用网络邮件形式进行报名,供应商将以上报名材料的彩色PD 扫描件(签
字 盖章)发送至邮箱(**********qq.com)获取,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报名成功后将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华宁公路分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华宁公路分局会议室
T
七 其他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GLFJGCB-O1
2.项目名称:华宁公路分局 新平公路分局2023年桥梁防洪评价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 华宁公路分局G357
线婆兮大桥 天生桥4号桥 和 新平公路分局G323线向阳桥3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等工
作,分别出具评价报告,通过组织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文件,并取得相关部门
审批(批复文件):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9.90万元(其中G357线婆兮大桥 天生桥4号桥预算分别为3145
万元,新平公路分局G323线向阳桥3 预算为3.61万元)
6.服务地点:华宁县境内和新平县境内。
7.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提供项目资料之日起15天内(不含政府行政审批时间)完成报
告编制,通过评审。
8.质量要求按国家规定和相关的技术规范 标准和规程进行技术服务,按时向甲方交付成
果文件。
二 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上午08:30 09:00(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3.地点:华宁公路分局会议室。
4,本项目的磋商会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三 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地点:华宁公路分局会议室。
四 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L.本项目的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
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 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宁公路分局纪检组。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宁公路分局
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办事处松山路中段
联系人:林维春

话:138*****468
电子邮件:**********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标签: 桥梁防洪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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