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图文制作采购供应商第二次征集公告
定点图文制作采购供应商第二次征集公告
因第一次流标,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第二次询价供应商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 项目名称:定点图文制作采购
二、 项目编号:2023-JQWBSH-F4004
三、 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估金额 (万元) |
1 | 笔记本 | 常用的各类规格型号 | 1 |
2 | 各类材料印刷、装订 | 常用的各类规格型号 | 1 |
3 | 横幅安装制作 | 常用的各类规格型号 | 6 |
4 | 展板、宣传栏安装制作 | 常用的各类规格型号 | 5 |
5 | 档案袋、指示牌、奖牌、各类证书、胸卡制作 | 常用的各类规格型号 | 1 |
6 | 其他 |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其他图文制作 | 1 |
说明 | 1.采购数量和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服务地点为上海市宝山区。 3.本项目首次合同期不得超过1年。根据服务质量考评情况,合同到期后可续签1年。 |
四、 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且在上海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签订合同后,在上海市设置固定的经营场所。
(七)按照国家和军队保密工作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书。
五、 报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11 月 17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我部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申领表》原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三)申领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申领方式。按照网上递交报名材料、审核报名材料、发出谈判文件的程序进行。具体流程:
1.网上递交材料。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邮件发送至*********@qq.com(请勿多次重复发送):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2.审核报名材料。每日17:00前提交的材料,一般在当日内审核完毕(节假日除外),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当日17:00前提交且在次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请勿重复发送邮件(17:00后提交且在第三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
3.发出询价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箱直接发出询价文件电子版至提交报名材料邮箱。审核未通过的,将以邮件形式通过原渠道通知审核情况,供应商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资料核对结果仅作为供应商申领询价文件的依据,不作为供应商后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
六、 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 11 月 23 日08时00 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23 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地点:上海市宝山区。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3年 11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应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询价地点:上海市宝山区。
八、 报价文件要求
(一)定点图文制作采购询价项目报价单,两个部分按权重相加后,取最终价格。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
(五)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六)最近一年内(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缴费凭证。
(七)在上海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签订合同后,在上海市设置固定的经营场所的证明资料。
(八)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九)保密协议书。
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中所需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九、 成交方式及结果
(一)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不按要求密封文件的单位将其退回,视为不合格单位。
(二)由我部组织审核,根据符合资格条件、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三)成交结果将于军队采购网公布。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叶先生、许先生
办公电话:021-******** 、021-********
移动电话: 180*****330、189*****181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吕先生
办公电话: 021-********
移动电话: 17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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